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6名審判輔助人員,其中:書記員崗位輔助人員26名、司法警察崗位輔助人員10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人民法院共同組織實施,紀檢監察機關實施監督。
二、招聘原則
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體檢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三、招聘崗位和條件
(一)書記員崗位輔助人員26名(男性13名,女性13名)
1、政治條件: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司法工作,廉潔奉公,遵紀守法,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和治安、刑事處罰;
2、年齡條件:35周歲以下(1980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3、身體條件: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色盲;
4、學歷條件:具備國家承認大專及以上學歷,掌握計算機基礎知識,能夠熟練操作計算機;
5、法律專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加分條件:具備國家認可的計算機操作等級證書加2分。
(二)司法警察崗位輔助人員10名(男性8名,女性2名)
1、政治條件: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司法工作,廉潔奉公,遵紀守法,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和治安、刑事處罰;
2、年齡條件:28周歲以下(1987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3、身體條件: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色盲,無色弱;男性身高不低于1.70M,體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不低于1.60M,體重不低于45千克;雙眼裸視4.8以上;
4、學歷條件:具備高中及以上學歷;
加分條件:
(1)男性崗位具備國家認可機動車駕駛證書C1照以上的加3分;
(2)退伍軍人或體育學類、體育類畢業生加3分。
以上加分項目累計加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與方法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驟組織實施。
(一)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于2016年5月31日在鳳陽政府網、鳳陽先鋒網等網站上統一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6月12日~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鳳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會議室(政務新區)。
咨詢電話:0550-6735941(報名期間使用)。
3、報名要求:報名時應聘人員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小二寸半身同底免冠照片三張(若有考核加分的,報名時同時申報,并提供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逾期不再受理)。其中:2016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畢業證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須提供學生證原件、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以及所在學校蓋章的“2016年畢業,現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材料等;
4、應聘人員按招聘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5、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收取筆試費每人45元/科;面試費每人80元。
6、參加報考的應聘人員務必于2016年6月17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繳費發票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卷面分值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2、筆試內容: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言語理解與表達,寫作等。
3、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6年6月18日,上午:8∶30-10∶30
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鳳陽政府網、鳳陽先鋒網公布。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隨筆試成績一起公示。
(四)專業技能(體能)測試
1、書記員崗位輔助人員專業技能測試分數為100分,其中:計算機文字錄入速度(80分)、文本編輯(20分);
2、司法警察崗位輔助人員體能測試: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規定標準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專業技能(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面試
(1)面試工作組織。面試工作由縣人社局和縣人民法院負責組織實施,嚴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的保密和紀律要求組織實施。
(2)面試人員的范圍。書記員崗位輔助人員按照筆試成績(占30%)與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40%)的合成成績加上加分分值、司法警察崗位輔助人員按照筆試成績加上加分分值,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與崗位招聘人數1: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
(3)面試的形式和程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面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分析問題、應變協調能力和儀表舉止等。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考官組由7名人員組成。面試成績為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后有效考官數的平均得分,成績當場向應聘人員宣布。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面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需達到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者不得聘用。
(六)考試總成績計算:
書記員崗位輔助人員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占30%)、專業技能測試(占40%)、面試成績(占30%)的合成成績加上加分分值;司法警察崗位輔助人員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合成成績加上加分分值;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公布。
(七)體檢與考察
按照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與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員。如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情況,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低排序,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仍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縣人社局和縣人民法院共同組織,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由兩名及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主要了解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學習及社會表現等情況,采取查閱檔案、走訪曾就讀學校和就業單位、聽取公安機關和居民委員會的意見等方式,全面準確考察擬招聘人員的情況。
對體檢或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不再遞補。
(八)公示與聘用
從體檢和考察均合格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鳳陽政府網、鳳陽先鋒網網站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五、聘后待遇
1、擬招聘的審判輔助人員采取勞務派遣的方式進行,被聘用人員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限為3年,用人單位負責輔助人員的使用、考核及管理。合同期滿人員由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向勞務派遣單位提出續簽或解聘意見。
2、被聘用人員工資按現行輔助人員工資標準執行,由縣財政予以保障,第一年1500元/月,第二年1600元/月,第三年1700元/月。合同期內工資和繳納的“五項社會保險”單位負擔部分由用人單位按時將經費劃撥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負責發放工資和繳納“五項社會保險”。
六、紀律監督
1、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照“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要求組織實施,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監督電話:0550-6722407)。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違紀處理規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要求,嚴格執行人事考試政策,規范考試程序,嚴明考試紀律。
本公告相關事項由鳳陽縣人社局會同鳳陽縣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鳳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鳳陽縣人民法院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