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快南湖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規定,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6年南湖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56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2016年南湖區衛生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熱愛報考崗位工作。
2、學習、工作綜合表現良好,工作期間無醫療事故發生,身體健康。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4、年齡要求:護理崗位35周歲以下(1981年6月14日之后出生)其中中級職稱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6月14日之后出生),其他崗位40周歲以下(1976年6月14日之后出生)。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部分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是指:截止到2016年6月14日在各類醫療機構工作的經歷,且要求目前仍在崗。就讀全日制普通高校期間參加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取得學歷的人員,須在2016年6月14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的本科、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浙人社發〔2014〕15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參照《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屬于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6月13日--14日8:30--16:30。
2.報名地點:南湖區中心醫院(三水灣醫院)住院部六樓,景湖路472號。
3.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南湖區衛生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1份(附件2,網上自行下載,正反面打印;另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2張);
(2)《南湖區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生公務回避關系報告表》1份(附件3,網上自行下載打印);
(3)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需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原件(須寫明具體從事崗位、起止時間,并加蓋單位公章);
(7)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不接受網上和其他形式報名,如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代報,代報人須在提供報考人相關證件(證明)材料的同時,提供代報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和委托書,逾期不再受理。
考試考務費40元/人。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明或特困證明,可免除考務費用。
招聘臨床醫學、醫學影像學、預防醫學、中醫學、醫學影像學、醫學影像技術、針灸推拿等緊缺專業崗位,同一崗位招聘計劃與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1:2比例的,由招聘單位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研究確定是否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其他專業同一崗位招聘計劃與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按1:3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招聘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務費。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筆試。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的視作放棄應聘,不再退還考務費。準考證領取時間:2016年6月23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地點:南湖區行政中心1339辦公室)。
(二)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滿分100分,主要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和相關專業知識。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面試。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
面試對象根據招聘計劃,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招聘人數>3人的,按1:2的比例進入面試,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在面試前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將在該崗位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入圍面試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不再遞補。面試通知書的領取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準考證為準。
(四)體檢。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區衛計局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社保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對象。
(五)考察。考察由區衛計局組織,招聘單位具體實施。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和《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等文件執行。
(六)公示。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嘉興南湖人才在線(www.jxrczx.com)和南湖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www.nhrkjs-ws.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報考人員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七)聘用。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與原單位有勞動關系人員,報到時須出具與原單位解除合同的證明書,無法出具解除合同證明的視作放棄,不再遞補。應屆畢業人員,需在2年內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否則解除聘用關系。
四、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須用“二代”身份證號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身份證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二)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如因選報崗位不當或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本人考試或聘用的,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三)公告中規定的體檢、考察及違紀違規處理等政策文件,可在嘉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zjjxrs.gov.cn)政策法規欄目中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查詢。
(四)區衛計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開展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輔導培訓,所有涉及相關輔導培訓均與我局無關。
(五)對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區衛計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聯系電話(政策咨詢):0573—82838369。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區衛計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招聘公告、考試成績、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體檢、考察、公示等事宜將在嘉興南湖人才在線(www.jxrczx.com)、南湖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www.nhrkjs-ws.gov.cn/)上公布,屆時考生可上網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監督電話:南湖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0573—82838369,南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南湖區衛生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生公務回避關系報告表
南湖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016年南湖區衛生系統招聘計劃表
嘉興市南湖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