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民政事業發展,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經市民政局黨組同意,并報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名。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發〔2011〕525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2016年淮安市民政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2.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含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的國外留學人員或港澳臺地區高校畢業生),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階段或者更高的學歷階段所學專業須為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其中: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屆時未取得的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其他考生須于報名截止時間前(即2016年6月24日前)取得公告、《崗位表》要求的相關證書。國外留學人員或者港澳臺地區高校畢業生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
3.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崗位表》中對年齡有其他要求的,從其要求(計算方法同上)。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詳見《崗位表》)。
6.被聘用人員須在聘用后二年內取得相關執業資格,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個人自主擇業。
現役軍人、非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的在讀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
2016年6月20日—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
淮安市民政局人事教育處(淮安市清河區健康東路106號四樓),咨詢電話:0517-83766107。
3.報名要求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2016年淮安市民政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報名表》。
(2)有效期內的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已與相關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須提供就業協議書原件和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復印件)。
(4)相應崗位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已取得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提供)。
(5)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留學人員或者港澳臺地區高校畢業生提供)。
(6)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照4張。
現場報名確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者除提供委托人報名材料外,須同時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資格審查
由淮安市民政局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填寫報名表。不符合報名條件或不能按時提供報名所需材料的,不予報名。
報名結束后,符合條件報名人數達不到《崗位表》規定開考比例倍數的崗位,按比例核減相應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崗位被取消的應聘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時間為2016年6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未改報的視為放棄。
報名成功人員于2016 年6月30日—7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憑本人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內容:報名成功人員須統一參加筆試,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內容為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
2.筆試時間:2016年7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及要求:詳見《準考證》?忌殧y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考生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在淮安市民政局網站(http://mzj.huaian.gov.cn/)上公布。
(三)資格復審與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同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末位成績并列的應聘者一同進入擬面試人選范圍),若進入面試人數與實際招聘人數之比不足3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均確定為擬參加面試人選。
進入擬參加面試人選范圍內的以及筆試成績排名較前的應聘人員,請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復審:由淮安市民政局對擬參加面試人選應聘資格進行復審。擬參加面試人選應在規定時間內如實提供符合應聘條件的相關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已與相關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須提供《就業協議書》原件和《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復印件)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等。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或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明確表示放棄的擬參加面試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應聘同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者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末位成績并列的應聘者一同進入擬面試人選范圍)。若資格復審通過人數與崗位實際招聘人數之比不足3倍的,則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經資格復審符合應聘條件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淮安市民政局網站上公布,并發給面試通知書,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3.面試:面試采用專業化面試方式,面試內容為應聘崗位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
(四)體檢與考察
在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總成績(成績計算環節均保留2位小數,第3位四舍五入)。根據應聘同崗位人員總成績按從高到低的順序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末位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成績高者進入擬體檢人選范圍),并在淮安市民政局網站公布。
由淮安市民政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在職人員須在體檢前的規定時間內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明或明確表示放棄的考生,取消其體檢資格,并在應聘同崗位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者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理。
由淮安市民政局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參照省委組織部等3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6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屬及部分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考指南》執行。
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或因體檢或考察等不合格出現缺額的,在應聘同崗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末位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成績高者)。
四、公示與聘用
經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sj.huaian.gov.cn)、淮安市民政局(http://mzj.huaian.gov.cn/)等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按事業單位管理有關規定和程序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因擬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逾期未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取消聘用資格。
在公示與聘用審批階段,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或考生明確放棄聘用出現缺額的,在應聘同崗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一次性遞補(末位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成績高者)。聘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進行考核,考核合格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二年內仍未取得相應崗位執業資格的被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個人自主擇業。
被聘用人員待遇按淮安市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員責任自負。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招聘工作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為方便群眾監督,特設立監督電話:
淮安市民政局監察室 0517-83605420
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17-83671213
咨詢電話:
淮安市民政局人事教育處 0517-83766107
本公告由淮安市民政局負責解釋。
2016年淮安市民政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表.xls
淮安市民政局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