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縣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發[2011]525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開考比例及相關要求
招聘單位、崗位、人數、開考比例等相關要求,詳見《2016年金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和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2、具備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含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的國外留學人員或港澳臺地區高校畢業生),其中: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和相關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的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其他考生須于報名截止時間(2016年7月1日)前取得公告、《崗位表》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國外留學人員或者港澳臺地區高校畢業生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規定的材料外,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
3、報考人員在崗位要求的學歷階段或者更高的學歷階段所學專業須為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其中專業要求按類設置的,類別劃分按《2016年金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執行。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被《目錄》或者《崗位表》收入的,經金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認定該專業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相近的,即視為符合專業條件。
4、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赴村工作人員和“三支一扶”隊員崗位(崗位代碼為:160-01、160-02)的招考對象為:金湖縣內聘期已滿3年且考核合格,現仍在本縣域村(居)任職的大學生村官和2009年金湖縣公開招聘且在任的赴村工作人員,以及經我省統一選拔派遣到我縣工作,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隊員。
5、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8月31日,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合同或者養老保險繳費記錄)。
6、年齡35周歲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應聘金湖日報社崗位(崗位代碼為:120-01)的人員具有編輯或記者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具有編輯或記者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放寬至45周歲以下。
7、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現役軍人、非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的在讀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報名
1、報名與資格初審
報名工作通過網絡進行。應聘人員須按要求通過網絡報名、上傳照片、參加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由金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報名及照片上傳網址:淮安人事考試網http://www.harsks.com/。
報名及照片上傳時間:2016年6月27日9:00—7月1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16年6月27日9:00—7月2日12:00;
繳費時間:2016年6月27日9:00—7月2日16: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報名24小時內即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期間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截止前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通過初審后進行繳費(筆試費100元/人)確認。考生須使用開通網上繳費功能的銀聯卡在網上繳納筆試費用,完成繳費確認的考生,方視為通過該崗位網上報名。
2、報名與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電子證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由金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信息審核員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在報名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
(3)報考人員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報名結束后,如果實際繳費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倍數的,則按比例核減計劃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核銷招聘人數信息在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金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5)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已繳費的應聘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2016年7月3日9:00—12:00。
3、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要按規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6年7月7日9:00—7月9日24:00;
網址:淮安人事考試網(www.harsks.com);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淮安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
聯系電話:0517-836714030517-85912042
(二)筆試
(1)筆試內容詳見《崗位表》,筆試總分為100分,50分及以上為合格。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其中報考金湖日報社崗位(崗位代碼為:120-01)的筆試內容為采編專業理論(60分)和采編專業實務(40分)。專業理論包括哲學、經濟學、語言學、新聞學、傳播學、文學史、編輯學、邏輯學等內容;專業實務包括新聞工作與寫作。
(2)筆試時間:2016年7月10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考生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筆試全程封閉,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筆試成績在金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三)資格復審與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筆試結束后,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應聘同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末位成績并列的應聘者一同進入)確定擬參加面試人選。若進入擬面試范圍的人數與實際招聘人數之比不足3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均確定為擬參加面試人選。
進入擬參加面試人選范圍內的以及筆試成績排名較前的應聘人員,請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復審:由金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擬參加面試人選應聘資格進行復審。擬參加面試人選應在規定時間內如實提供符合應聘條件的相關材料。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的相關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同時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等查詢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上的查詢結果)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已與相關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須提供《就業協議書》原件和《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復印件)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等。其中在職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報考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赴村工作人員崗位的人員,須提供縣組織人社部門證明;待業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按檔案所在地提供檔案保管證明。經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的、網上提供虛假信息的、明確表示放棄的,以及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末位成績并列的應聘者一同進入);若資格復審通過人數與崗位實際招聘人數之比不足3倍的,則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環節。通過資格復審符合應聘條件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金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并發給面試通知書,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3、面試形式:
(1)應聘金湖日報社崗位(崗位代碼為:120-01)的人員單獨采取專業化面試。面試采用模擬采訪與答辯相結合形式。
①采訪。考生集中參加模擬新聞發布會,登記并領取采訪表,在采訪表上擬訂采訪提綱(含所提關鍵問題)、發布新聞的標題。擬采訪的問題最多提3個重要問題。模擬的新聞發布會時間在30分鐘以內。
②答辯。考生圍繞給定問題,應用相關專業理論知識和實踐技巧等進行答辯。每位考生答辯時間為15分鐘。
(2)應聘其他崗位人員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
4、參加面試的考生,按規定時間領取《面試通知書》。
5、面試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考生須攜帶《面試通知書》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面試。
6、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四)體檢
應聘金湖日報社崗位(崗位代碼為:120-01)的人員,按筆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總成績;應聘其他崗位的人員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總成績;成績計算環節均取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在應聘同崗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末位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下同)以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的人選,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金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由金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體檢。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集中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金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考察,考察參照省委組織部等3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6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屬及部分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考指南》執行。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或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額的,在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經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huaian.gov.cn)、金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jinhu.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按事業單位管理有關規定和程序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
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因擬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取消聘用資格。
應聘同崗位人員由金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按照擬聘用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擬聘用人員依次進行自主選崗。在公示與聘用審批階段,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或考生明確放棄聘用而出現缺額的,在應聘同崗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一次性遞補。聘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個人自主擇業。
四、招聘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員責任自負。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招聘工作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為方便群眾監督,特設立監督電話:
縣紀委、監察局:0517—86882483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委:0517—86883668
政策咨詢電話:0517-86896952
網絡技術咨詢電話:0517-83671403(市人事考試中心)
本公告由金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016年金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2016年金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參考目錄.doc
金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