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我縣事業單位用人需要,擬在教育、衛計等部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150名,有關招聘信息如下。
一、招聘計劃、崗位條件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工作人員涉及單位19個,計劃招聘崗位總類59個,人數150人。詳見《新晃侗族自治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二、報考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年滿18周歲。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服從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員需在新晃工作滿5年后方可申請調離,在聘任崗位上工作滿3年以上方可要求調動(同類鄉鎮之間調動不受限制)。
(五) 符合招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凡被刑事處罰的或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在我縣公開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的人員,均不得報名。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第二十三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事業單位依照國家規定招收人員時,優先招收少數民族人員,并且可以從農村和牧區少數民族人口中中招收”和《新晃侗族自治縣自治條例》第十四條“自治縣自治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在招收干部或工人時,應先招收侗族和少數民族人員” 規定,部分職位限本縣籍少數民族的,要求在2016年6月28日前具有本縣少數民族。
(七)年齡界限:年齡30周歲以下為(1986年6月28日以后出生);年齡35周歲以下為(1981年6月28日以后出生);年齡40周歲以下為(1976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八)在編在崗人員不得報考同編制性質的崗位。
三、招聘工作程序
公布招考簡章—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閉卷)—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錄聘審批。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1、新晃一中教師崗位報名及考試分師大考點、新晃考點二個場次進行,現場報名后在報名地進行考試,某崗位職數在上一場次已錄滿的,該崗位下一場次不再設崗招聘,未錄滿的則按場次順序往下招聘到完成招聘計劃為止。第一場:湖南師大,報名時間2016年 6月28日,地點在湖南師大;第二場:報名時間為2016年6月 29日-2016年6月30日,地點為新晃縣教育局人事股。同一考生只能報考一次同一崗位。聯系電話:18975094989.
2、其他職位報名時間和地點:2016年6月 28日-2016年6月30日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⑴教育系統職位在新晃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名;⑵其他職位在新晃縣人力資源服務中心(人社局7樓709室)。
(三)報考者需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身份證在辦理之中的需持公安局戶證股證明)、畢業證(2016年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提供就業推薦表,考察時提供畢業證)和具體職位所需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報名。
(四)報名時,根據報考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者,填寫報名登記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照片2張,并交納報名考務費(根據物價核定標準收取)。根據晃辦發〔2016〕30號文件精神,下列人員免交考務費:1、居民戶籍地在農村的獨生子女或兩女戶子女憑相關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可免交考務費;2、城鎮和農村低保戶子女憑民政局出具的書面證明或月報表可以免交考務費;3、城鎮零就業家庭憑社區出具的書面證明可以免交考務費。
(五)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填報一個崗位。
五、筆試
新晃縣一中教師師大考點崗位直接進入試教考核。其他職位筆試事項如下:
(一)筆試時間:定于2016年7月 8日。
(二)筆試內容及考試時限
1、新晃縣鄉鎮國土所工作人員崗位、新晃縣鄉鎮財政所崗位、衛計類會計核算中心財會崗位、新晃縣建設項目預決算審計中心財務審計員一和財務審計員二、新晃縣鄉鎮站所工作人員四、五、七、八崗位、新晃縣重點項目管理辦工作人員崗位考綜合基礎知識(一套試卷),滿分100分。
(1)綜合基礎知識主要含時事政策、政治常識、經濟常識、自然科學、人文歷史、法律法規、道德建設、寫作等。
(2)考試時限為120分鐘。
2、其他職位考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兩項科目(合為一套試卷),按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分別占30%、70%左右的比例出題,滿分100分,考試時限120分鐘。
(1)綜合基礎知識
①新晃縣鄉鎮幼師崗位為師范類專科內容,含幼兒教育學、幼兒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等。
②新晃縣一中教師新晃考點崗位、思源實驗教師崗位、鄉(鎮)學校教師崗位為包括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修養、教育學、心理學、法律法規、教材教法等。
③衛計類專技人員崗位考試內容為《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護士條例》、時事、政治等。
④其他職位的綜合基礎知識主要含時事政策、政治常識、經濟常識、自然科學、人文歷史、法律法規、道德建設、寫作等。
(2)專業知識為各崗位專業所對應的知識。
(三)考試地點及具體時間:見準考證,考生準考證于7月6日至7月7日前在報名處領取。
(四) 本次考試綜合基礎知識部分無指定參考復習用書。
(五)每個職位招聘計劃與報考人數的開考比例不得小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報市人社局批準可降低比例到1:2。達不到1:2的取消相應職位的招聘計劃。
六、面試
(一)面試人選:
1、新晃縣一中教師師大考點崗位根據報名人數不低于招聘計劃1:3的比例全部進入面試。
2、其余崗位根據聘用指標與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試入圍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進入面試),新晃縣電視臺工作人員崗位、鄉鎮國土所專業技術人員一和網絡技術人員崗位、新晃一中教師新晃考點崗位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其余職位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
(二)面試方式、時間及內容:
各職位面試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內容如下:
1、新晃縣鄉(鎮)學校鄉鎮幼師崗位面試進行專業技能操作,內容為幼師五項(彈、唱、跳、講、畫)。
2、新晃縣一中教師崗位、新晃思源實驗學校教師崗位、新晃縣鄉(鎮)學校教師崗位采取現場試教的方式進行,具體細則另行規定。
3、新晃縣城鄉規劃管理站崗位、新晃縣鄉鎮建設管理站崗位、新晃縣廣播電視臺工作人員崗位、新晃縣鄉鎮國土所專業技術人員一和網絡技術人崗位、新晃縣鄉鎮站所工作人員一、三采取技能操作考核的方式進行,具體細則另行規定。
4、新晃縣衛計類工作人員崗位、新晃縣鄉鎮國土所專技人員二崗位和財會人員崗位、新晃縣林業調查設計隊崗位、新晃縣鄉鎮財政所崗位、新晃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崗位、新晃縣鄉鎮站所工作人員二、四、五、六、七、八崗位、新晃縣建設項目預算審計中心崗位、新晃縣檢驗檢測中心崗位、新晃縣重點項目管理辦工作人員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七、成績合成
面試結束后,成績計算方法:
1、新晃縣一中教師師大考點職位直接將面試成績計入總成績。
2、其他崗位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考試總成績,分值100分。新晃縣一中教師新晃考點職位、鄉(鎮)學校幼師職位、新晃縣鄉鎮學校初中理科教師崗位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成綜合成績;新晃縣城鄉規劃管理站崗位、新晃縣鄉鎮建設管理站崗位、新晃縣鄉鎮站所工作人員三、新晃縣檢驗檢測中心崗位、新晃縣建設項目預算審計中心崗位、新晃縣鄉鎮站所工作人員一崗位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合成綜合成績;新晃縣鄉鎮國土所專技人員二崗位和財會人員崗位、新晃縣林業調查設計隊崗位、新晃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崗位、新晃縣鄉鎮財政所崗位、新晃縣鄉鎮站所工作人員二、四、五、六、七、八崗位、新晃縣重點項目管理辦工作人員崗位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合成綜合成績;新晃縣衛計類崗位按筆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合成綜合成績;新晃縣電視臺工作人員崗位、鄉鎮國土所專業技術人員一和網絡技術人員崗位按筆談成績占30%,現場實際操作成績占70%合成綜合成績。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四舍五入后取小數點后兩位。
八、體檢、考察
(一) 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有關標準規定執行。體檢人選根據聘用指標與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排名,如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加考專業知識科目)按1:1的比例確定。放棄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該職位的招聘計劃,不進行遞補。
(二)考察(政審)人選依據體檢合格對象等額確定。進入考察對象放棄的,以及考察對象因提供的資料不實,經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該職位的招聘計劃,不進行遞補。
(三) 體檢時間:定于2016年8月上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考察時間:定于2016年8月中旬。
九、公示
(一)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結果將在縣城廣告宣傳欄、縣人社局的政務公開欄及縣人民政府網分別予以公示。
(二)確定擬聘用人員后,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期限7天,舉報者要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證據(匿名舉報不予受理),公示后沒有反映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的,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確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不進行遞補。
(三)公示時間:定于2016年8月下旬。
(四)設立招考聘用監督小組,由縣組織部、縣紀委、縣人社局、教育局、衛計局等單位人員組成,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單 位 監督員 聯系電話
縣委組織部 舒中美 6222555
縣 紀 委 胡淋坤 6223899
縣人社局 楊明周 6223506
縣教育局 楊劍云 6221133
縣衛生局 楊漢中 6222458
十、錄聘審批
綜合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按程序辦理編制人事手續,不服從分配的取消聘用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本縣同類別事業單位考試。鄉鎮衛計類專技人員由縣衛生局統籌安排聘用崗位。新晃縣鄉鎮學校教師崗位聘用人員根據崗位情況,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順序優先選擇崗位。新晃縣鄉鎮站所根據各鄉鎮空崗、所需專業人員進行分配,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其他事項
本次公開招聘簡章可在新晃縣政府門戶網站和懷化人事考試網查詢,也可向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咨詢。
聯系電話:0745—6228910(人社局) 0745—6222517(教育局)。
附:《新晃侗族自治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xls》
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一六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