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選拔和培養一批德才兼備、素質優良的高層次人才,加快武隆綠色崛起,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重慶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以及《武隆縣人才引進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全國公開考核招聘我縣事業單位緊缺專業技術人才。
一、考核招聘名額
本次招聘事業單位優秀緊缺人才共24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重慶市武隆縣2016年考核招聘優秀緊缺人才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考核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面談面試與綜合考核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考核招聘對象及條件
應聘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政治立場堅定,思想品德端正,遵紀守法,綜合素質好,有較強的事業心,工作認真負責,敬業務實;
(三)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文化知識和其他要求,詳見《重慶市武隆縣2016年考核招聘優秀緊缺人才一覽表》(附件1)
(四)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8月4日(具有正高級職稱者可放寬至45周歲);
(五)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七)應屆畢業生須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境外應屆畢業生須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八)自愿在武隆工作不少于5年;
(九)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②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③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④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⑤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⑥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以及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相關協議的我縣基層服務人員;⑦現役軍人;⑧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⑨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⑩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資格及資格審查
考生報名時應提供本公告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具體應提供的證明材料包括:
1.《重慶市武隆縣2016年考核招聘優秀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2)手寫體;
2.本人身份證、職稱資格證、本人畢業證與學位證(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認證,應屆畢業生應提供本校教務處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
3.經“萬方數據資源系統”、“清華同方中國知網”、“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等主流數據庫檢索、審驗的學術論文(著作)及其他證明材料。
(二)報名及面試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8月4日工作時間;
報名地點:武隆縣人才交流中心(巷口鎮芙蓉西路24號);
聯系人:張瀝勻聯系電話:77728995
2.面談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談面試時間:8月6日;
面談面試地點:報名及資格審查后通知。
(三)綜合考核
根據面試人員的科研成果、學術論文、專業匹配、社會實踐經驗、人崗相適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并量化計分,分值為100分。
(四)考核總成績計算公式為:考核總成績=面談面試成績×60%+綜合考核成績×40%。
(五)體檢
根據擬招聘崗位人數,按應聘人員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考核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考察
由考核招聘領導小組對應聘人員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七)公示
考核成績等有關事宜,可登陸武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保障網查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武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考核總成績、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擬聘單位及崗位等。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考核招聘領導小組報中共重慶市武隆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經縣委、縣政府審定同意后,由縣委組織部、縣編辦、縣人力社保局行文聘用,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
2016年應屆畢業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2016年境外應屆畢業生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員須在武隆縣至少服務5年以上,未滿規定服務期者,解除人事關系。
五、引進人才待遇
引進緊缺正高職稱、博士后以上人才,為其提供人才公寓住房供其居住,發給安家補助費10萬元(須服務滿5年)。引進緊缺副高職稱、博士、高級技師等人才,為其提供人才公寓住房供其居住,發給安家補助費5萬元(須服務滿5年)。安家補助費可分年支付,五年內支付完畢。引進緊缺全日制碩士、技師等人才,可提供人才公寓住房供其居住。引進緊缺人才在武隆服務期滿10年,且貢獻突出的,可終身享受上述住房待遇。其余人員,根據貢獻大小,由用人單位和引進人才雙方協商提出待遇標準,報縣人才辦審核,經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執行。
六、紀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業人員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考核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要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考核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并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在整個考核招聘工作中,必須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本簡章由重慶市武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1.重慶市武隆縣2016年公開考核招聘優秀緊缺人才一覽表.xls
2.重慶市武隆縣2016年公開考核招聘優秀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