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三亞市林業科學研究院林業科研管理工作,提高林業科技水平,促進林業工作效率,根據《三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三亞市林業科學研究院所機構編制調整問題的批復》﹙三編字〔2012〕66號﹚,三亞市林業科學研究院崗位編制35名,目前,在編在崗人員33名,尚缺編制2名,經三亞市林業局黨組會研究決定由三亞市林科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以"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標準,擇優聘用,促進我市事業單位人才結構的改善和優化,努力建設一支素質高、專業強的事業單位人才隊伍。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成立三亞市林業科學研究院工作人員招聘領導小組。
組 長:劉關山(市林業局黨組書記)
副組長:陸仁彬(市林業局副局長)
羅金環(市林業科學研究院院長)
郭建武 (市林業局副調研員)
成 員:黃垂天(市林業局辦公室主任)
羊金殿(市林業科學研究院副院長)
戴 洲(市林業局辦公室副主任科員)
潘耀杰(市林業局辦公室科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林科院。主任由羅金環同志兼任,辦理具體負責招聘辦法的制定和招聘工作。
三、招聘崗位及名額
招聘技術崗、管理崗位各1名。
四、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行端正,熱愛林業工作,遵守工作紀律;
4.有從事林業事業專業工作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素質和能力;
5.吃苦耐勞,身體健康,具備適應工作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工作經歷及年齡的截止日期以報名的第一個工作日為準。
(二)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應聘申請及聘用:
1.受到黨紀、政紀或刑事處分,正在處分期間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或者審計的;
3.招聘后仍未能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
4.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受理的人員。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發布招聘信息、組織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筆試、面試)、體檢、政審、擇優聘用、簽訂合同的程序,進行公開招聘。
(一)招聘公告及報名。招聘公告在三亞市政府、三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亞市林業局、三亞日報網站上發布。
報名要求: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和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原在編考生必須在報名時提交原單位同意調動或解除聘用合同的證明,否則不予報名。報名審核后留存復印件,原件退還本人,同時提交4張1寸近期彩色免冠相片。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學歷證明(報名時現場提供查詢證明)。
報名時間和地點:2016年8月8-12日,三亞市林業局辦公室(三亞市迎賓路370號市總工會大樓五樓502室,咨詢電話:88689001)。
(二)資格審查。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統一進行資格審查。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報名登記表所填內容和提供的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且符合崗位要求(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經查實為虛假內容或資料的,取消其報名或聘用資格。
崗位招聘人數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比例不低于1:3方可進行筆試,未達到比例的,相應取消該崗位招聘。每個報名人員只允許選報1個崗位,多報的崗位視為無效。
(三)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成績各為100分,按筆試成績占60%和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共計100分。
1.筆試
(1)考試內容由用人單位根據實際確定。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結合本次招考的崗位需求及考試成績的實際情況,由招聘領導小組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低于筆試合格分數線者不列入面試人選。
2.面試
(1)面試人選根據劃定的合格筆試成績,按各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確定。筆試成績公布后,因考生書面放棄面試產生的空額,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2)面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為60分(含60分),低于面試合格分數線者,不列入考核、體檢人選。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四)體檢。考試成績入圍人員作為擬聘用人選進行體檢。參加體檢的人員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本崗位計劃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考試成績相同的,取筆試高分者,筆試成績相同者,需進行加試)。
(五)政審。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應聘人員的現實工作表現、計劃生育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擬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是否需要實行回避原則等情況進行考核。
(六)聘用。對體檢、政審不合格者或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者,造成的空缺,可從報考的考生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經體檢、政審合格的入圍人選,進行張榜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經領導小組審核,報市政府批準后正式聘用。
六、聘用人員的管理和待遇
應聘人員聘用后,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人事、編制等職能部門按規定給予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納入編制管理;招聘人員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招聘人員聘用后,其工資和各項保障,享受我市同等性質事業單位人員相關待遇。
七、紀律和要求
(一)領導小組成員和參與招聘工作人員須嚴守紀律,工作認真負責,做到認真、嚴謹,避免紕漏。
(二)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全體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必須嚴守工作程序,接受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真正體現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
(三)應聘人員在筆試、面試過程中須自覺嚴守紀律和規定,嚴禁考場作弊,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聘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