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國家人事部令第6號)、《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鄂人[2003]16號)和《宜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宜人社規[2012]1號),結合宜昌市夷陵區編委會下達2016年事業單位用編計劃,擬組織宜昌市夷陵區2016年事業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職數
本次公開招聘涉及夷陵區9個主管部門17個事業單位20個崗位,共招聘25人,詳見《2016年宜昌市夷陵區事業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備崗位所需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和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每個崗位的具體招聘條件見《2016年宜昌市夷陵區事業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審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處于刑事處罰期間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夷陵黨建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以下簡稱區人社網)和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發布《2016年宜昌市夷陵區事業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10日至11日(8:30—11:30,14:30—17:30)。
2、報名地點:宜昌市夷陵區公共教育培訓考試中心(夷陵區長江市場湖光路7號夷陵就業一樓大廳)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填報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且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二代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要按照《崗位表》條件要求,填寫和提供材料,要對信息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不符合條件和填寫信息錯誤,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報名須知:報名時須帶本人身份證、相關學歷證書(學信網上打印學歷證明,國(境)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6年8月13日)及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資料原件,必須與報名條件一致,并復印二份。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為便于聯系,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得變更。報名經資格審核通過者交筆試費100元。
5、資格審查及其他
(1)報名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派人現場指導;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審查合格人員當場發放準考證。
(2)招聘崗位職數與報名人數、參加筆試人數均須達到1:3的比例,未達到1:3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數。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的信息將于面試前在夷陵區人社網公告。
(3)根據鄂人社發[2010]36號文件規定,在宜昌市服務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務且服務兩年以上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報考人員,應填寫《宜昌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政策優惠申請表》(宜昌市人社局、夷陵區人社局網均可下載),經相關部門審核確認蓋章,于筆試日前一天提交給宜昌市夷陵區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夷陵區小溪塔夷興大道46號人社局機關大樓504室),本次筆試成績加5分。逾期不提交的,視為放棄加分。
(三)考試安排
1、筆試。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缺一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1)筆試內容:筆試分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兩科(合卷),總分100分。綜合知識包括重要時事、政治理論、法律法規等,專業知識以崗位需要的基礎知識和操作技能為主。相同相近崗位統一一套試題。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2016年8月14日上午9:00—11:30。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查詢:筆試成績及時在夷陵區人社局網和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上公布。
2、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不足1:3比例的全部進入面試。面試前,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在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的指導監督下,對參加面試人員的資格進行一次認真復核。面試人員名單及時在夷陵區人社局網上公告。
(2)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滿分100分,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計算,考生的面試成績當場宣布。
(3)面試要求。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缺一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面試時間地點。通過發公告、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試考生,并做好記錄。
3、綜合成績計算。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分排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若遇綜合成績并列,可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在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仍出現并列的,則加試,考生綜合成績及時在夷陵區人社局網上公告。
(四)體檢與考核
1、體檢。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確定,并在夷陵區人社局網站公告。體檢工作由夷陵區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有行業要求的,按行業要求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如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則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考核。考核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如考核對象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則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體檢、考核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結束,由各主管部門將擬聘人員綜合情況進行審核,對擬聘人員在夷陵區人社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如無異議,下發聘用通知書,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和程序為應聘人員辦理聘用等手續。人員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宜人社規[2012]1號)文件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轉正,明確崗位等級,享受相關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關系。
四、其它
1、對應聘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2009]12號)規定處理。
2、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紀依規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
考務咨詢電話:0717-7816063(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科);監督舉報電話:0717-7834212(組織部干監科)、0717-7201659(人社局政工科)。
附件:1、2016年宜昌市夷陵區事業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點擊下載)
2、宜昌市夷陵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點擊下載)
中共宜昌市夷陵區委組織部
宜昌市夷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8月1日
1、2016年宜昌市夷陵區事業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