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電子產品監督檢驗所(福建省軟件測評中心)始建于1975年,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是正處級省級財政核撥經費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專業從事電子產品、信息產品(包括應用軟件和嵌入式軟件)、車船電工電子產品、光電子產品(包括LED照明燈具)、物聯網產品(包括電子標簽等)、信息系統工程、智能化工程、信息系統工程安全、電子信息產品有害物質、氣侯與機械環境試驗、手機質量爭議等檢測試驗與技術鑒定;通過國家級、省級相關資質認定的實驗室;是國家級、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
因事業發展需要,根據閩人發〔2006〕10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研究,2016年我所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具有省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編制屬性的專業技術崗位及管理崗位工作人員5名,現將本次公開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職業操守,有責任心,具有較好的團隊協作精神。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博士研究生,并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
(三)報名應聘人員,碩士研究生要求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8月8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8月8日之后出生)。
(四)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條件及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人數
招聘崗位、條件及人數詳見附件,其中“專業條件”均按《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6年)》內的專業類別規定。
三、招聘規定及程序
(一)方案公布
本方案在省人社廳門戶網站(www.fjrs.gov.cn)、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www.fjbys.gov.cn)、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www.fjetc.gov.cn)和福建省信息產業商會網站(www.fjitc.com)上公布7個工作日。
(二)報名時間
2016年8月8日~2016年8月22日。
(三)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從公布的招聘方案中下載填寫《福建省電子產品監督檢驗所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并附上個人詳細的簡歷等相關材料,在以上規定的報名時間內通過電子郵箱(14619971@qq.com)報名,經電話預約后亦可現場報名。
應聘人員對所提供的材料負責(報名應聘人員所提交的各種材料請自行備份,恕不退還),如發現有弄虛作假的情況,即取消應聘資格。每個應聘人員限報1個崗位。
(四)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分書面資格審查和現場資格確認。
2、書面資格審查按照已公布的招聘方案的相關要求,綜合考慮報名應聘人員所學的專業、學習成績、學習工作經歷等情況,對報名應聘人員進行書面資格審查。
3、對書面資格審查符合的報名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將以電話或短信的形式通知報名應聘人員攜學歷學位證書等書面材料的復印件及原件進行現場確認。經現場資格確認通過的應聘人員,由招聘單位以口頭、電話或短信的形式通知參加面試考核。報名應聘者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暢。
(五)面試考核
1、根據福建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試考核方式確定人選。面試考核分統一集中面試和實際崗位考核;具體的面試考核工作方案,由招聘單位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施行(屆時在面試考核前,向應聘者公布)。
2、統一集中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按1:3比例,每個招聘崗位取成績在合格線上且排名前三位的應聘人員進入下一輪的實際崗位考核(不足3人者以實際人數確定),若出現自動放棄進入下一輪實際崗位考核資格者,則按照統一集中面試成績的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對符合要求進入實際崗位考核的應聘人員,由招聘單位以電話或短信的形式通知應聘人員本人。
3、進入實際崗位考核的應聘人員,擬安排在相應的崗位上進行為期不超過1個月(至少15天)的現場實際崗位考核(即實際崗位見習,以下簡稱“見習”),具體的見習時間由招聘單位與應聘人員協商確定,但見習時間須在統一集中面試后的1個月內協商安排,無法在規定的時段內進行見習的,視為自動放棄。
4、實際崗位見習主要安排應聘人員在擬聘的崗位上,與同崗位已入職的工作人員同工作、同學習。見習期滿,由招聘單位組織實際崗位見習評價小組,對每位應聘人員進行評分,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實際崗位考核評價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5、統一集中面試成績與實際崗位考核評價成績各占50%折算成面試考核的綜合評價成績,并按綜合評價成績的高低排名。
(六)確定人選
根據綜合評價成績從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復核)人選。若出現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者,按照綜合評價成績的排名順序依次遞補。根據考核(復核)結果,由招聘單位所務會和支委會研究審定后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名單報招聘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根據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核準手續。
四、相關待遇
(一)按有關規定要求,擬聘用人選與我所辦理相關入編手續,聘用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其中試用期一年),享受具有省級事業單位編制的相關級別的待遇。
(二)符合福建省相關人才引進政策的,可享受福建省引進人才生活津貼、住房補貼等待遇。
五、其他事項
(一)已參加工作的在職人員報名應聘,應提供所在單位(現供職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或函件;若報名時,暫時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或函件,則本人應簽名出具相關內容的承諾書。
(二)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證書等的認定(有效取得時間),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
(三)除本方案規定外,其他未盡事宜均按閩人發〔2006〕10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等福建省人事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如擬聘人員為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等高層次人才,應按規定報批后辦理聘用核準手續。
六、聯系方式
單位地址:福州市鼓樓區福飛南路92號 郵編:350003
聯 系 人:張先生 電話:0591-87856675
傳 真:0591-87833882
郵 箱:14619971@qq.com
七、監督電話
福建省紀委駐省經信委紀檢組、中共福建省電子產品監督檢驗所支部紀檢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一)省紀委駐省經信委紀檢組監督電話:0591-87604252。
(二)中共福建省電子產品監督檢驗所支部紀檢部門監督電話:0591-26217597。
福建省電子產品監督檢驗所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