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赤坎區建立健全街道殘疾人專職委員隊伍實施方案》,赤坎區殘疾人聯合會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街道殘疾人專職委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條件、對象和范圍
(一)招聘名額
招聘街道殘疾人專職委員8名,其中殘疾人7名,精神或智力殘疾人直系親屬1名。
(二)招聘條件、對象和范圍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愛殘疾人事業,具有敬業和奉獻精神,作風正派,在殘疾人中有較高威信;
2.熟悉殘疾人工作業務知識,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和表達溝通能力,能夠獨立履行崗位職責;
3.年滿18周歲,原則上不超過60周歲,具有本地常住戶口,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是精神和智力殘疾人的直系親屬;
4.具備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有參與法輪功或其他邪教組織經歷的;從事過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道德品質上有劣質行為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實情形。
二、招聘辦法和程序
招聘以街道為單位分為8個職位組,按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政審、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每個職位組擇優錄取1名,分配到街道工作。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9月7日至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戶口所屬街道辦事處。
3.報名要求:
(1)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殘疾人可通過赤坎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chikan.gov.cn/)下載《2016年公開招聘街道殘疾人專職委員報名表》,也可到所屬街道殘聯當場領取表格填報。
(2)殘疾人報名時需提交本人戶口簿、身份證、二代殘疾人證、學歷或學位證書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填寫完整的報名表兩份,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紅底彩色照片3張(照片背面寫上姓名);精神和智力殘疾人的直系親屬除提交以上資料外,還要另外提供關系證明。
(3)殘疾人或殘疾人家屬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報考者在報名表上留下的聯系電話必須保持暢通,報名后如變更聯系電話號碼,須及時與街道殘聯聯系。如因聯系電話不通暢,造成工作人員無法聯系報考者,從而錯過考試的,所有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街道殘聯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應在2016年9月19日至20日到報名所在街道殘聯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均采用滿分100分制。
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1.筆試。筆試內容:殘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規知識,不指定參考書。
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分數線劃定為60分,如需調整,經區殘聯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布。
筆試地點時間見《準考證》。
2.面試。以街道為單位分為8個職位組,對報考同一職位組的考生筆試成績進行從高到低順序排列,并從筆試合格者中按1:3比例(不足1:3比例按實際筆試合格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選。
面試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和適應工作崗位要求的業務素質及潛能進行綜合考評。面試時間及有關事宜由區殘聯辦公室以電話形式通知面試對象。
(三)政審
政審工作由區殘聯組織實施,對考生進行全面考核(包括德、能、勤、績等方面)。
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擬錄取人員;政審不合格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如出現考核不合格或者放棄錄取的,經公示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均取消其錄取資格,遞補人選從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遞補。
(四)公示及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赤坎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chikan.gov.cn/)進行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由赤坎區殘聯安排具體崗位。對新聘用的專職委員, 由區殘聯統一組織培訓,考核合格者持證上崗。
1.簽訂聘用合同。由各街道辦事處與受聘人員簽訂相關合同,合同期為3年。受聘用人員的工作須服從所在街道辦事處的統一管理。
2.聘用合同的續簽與解除。聘用合同期滿后,對工作勝任的街道殘疾人專職委員予以續聘。對工作不稱職的街道殘疾人專職委員,由街道殘聯對其進行勸勉談話,留用觀察三個月,期滿后稱職的予以續聘,不能勝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三、工資及福利待遇
街道殘疾人專職委員工資待遇標準約為每人每月2500元(含社保、醫保等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的解釋權屬赤坎區殘疾人聯合會。
附件:《2016年公開招聘街道殘疾人專職委員報名表》
赤坎區殘疾人聯合會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