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財務審計崗位1人
(二)招聘條件:
招聘崗位需滿足以下條件:
1.責任心強,遵紀守法,熱愛審計工作;
2.具有市區常住戶口(包括南潯區、吳興區、湖州經濟開發區、太湖度假區),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身體健康;
3.財務審計崗位需為審計學、會計學、財務管理、電子科學與技術專業,985或211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4.有較強的文字、語言表達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規定的程序,面向社會進行招考,擇優聘用。
1.信息發布:9月9日,由南潯區審計局通過湖州人才網、南潯區人力資源網對外發布招聘信息。
2.公開報名: 時間:2016年9月12-14日(三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地點:南潯區審計局辦公室(地址:湖州市南潯區向陽路601號南潯區行政中心西2B-202室)。
報名材料:個人簡歷、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或職稱證明及其它相關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2張。
3.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由南潯區審計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人員進入筆試。進入筆試人員將由南潯區審計局電話告知。
4.筆試
筆試科目:審計專業相關知識:包括宏觀經濟學基礎、企業財務管理、企業財務會計、法律。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采用100分制,根據筆試成績,原則上以1:3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面試對象,如有自愿放棄面試者,則依次遞補。
5.面試
面試內容: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采用100分制,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分,依據總分高低順序,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考試總分相同者以筆試分數高者為先)。
6.體檢:由區審計局統一組織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如體檢不合格,按總分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7.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將進行全面考察。如考察不合格,按總分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8.公示:經體檢、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9.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無異議后,按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人事代理相關手續,工資待遇參照區審計局同等崗位編外人員發放,繳納五險一金(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不合格人員將不予聘用)。
三、其它事項
1.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由南潯區審計局辦公室組織實施。
2.應聘者需對個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如提供虛假信息或有意隱瞞情況者,一經發現取消錄用資格。
3. 招聘過程如發現有違規違紀行為,可向紀檢監察部門反映,電話:3023977(區紀委派駐第二紀檢組)。
四、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南潯區審計局辦公室 302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