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區政府研究,鄭州惠濟新區管理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高層次和緊缺人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專業(崗位)、名額及具體要求
鄭州惠濟新區管理委員會下屬發展服務中心,計劃招聘10人,開支形式為財政全供。崗位名稱、報考條件等情況詳見附件。
二、報考資格和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備報考專業崗位所必需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符合相應的學歷、學位、較高的專業技能水平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四)報名時已取得畢業證、資格證等相關證件;
(五)年齡應符合各專業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1月1日為準(例如:30周歲以下是指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 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 現役軍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試用期未滿的新錄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6. 有法律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報名及注意事項
本次招聘,采取考生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他人代報,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
(一)報名時間
2016年9月18日至19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報名地點
鄭州市惠濟區就業培訓中心(清華園中路,乘78路公交車清華園中路站下車路西)。
(三)所需材料
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
1、本人填寫的《惠濟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
報考人員必須按照本人畢業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顯示專業名稱、個人情況填寫報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報虛假信息,取消應試資格,并列入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檔案。
2、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
3、學歷學位證書;
4、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四)資格審查
1. 考生應認真閱讀并全面理解惠濟區政府網站關于本次考試的公告內容,確定本人符合招聘崗位報名條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但進行了報名,本人的報考資格、考試成績無效,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考生重復報名、報考者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核實,取消其參加考試及聘用資格,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通過資格審查進入考試環節的人員名單在惠濟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四、考試時間、地點、內容和方法
(一)考試時間、地點
2016年9月23日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 考試內容
考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專業知識、應急應變及溝通協調等能力。
(三) 考試方法
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結構化面試滿分100分。(如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大于1:5,需首先加試職業能力測試。職業能力測試滿分100分。根據職業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職業能力測試成績不計入考試成績。)
(四)成績計算
考試成績在面試結束時當場宣布。
當參加考試人數和招聘人數比例等于1:1時,應聘人員面試成績不低于本組面試人員平均成績,可確定為擬聘用人選;當參加考試人數和招聘人數比例大于1:1時,根據各招聘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聘用人選。
五、體檢和考察
(一)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的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及相關要求在考試結束階段當場宣布。
(二)根據體檢結論,按擬招聘崗位名額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考察內容進行。
(三)因體檢、考察出現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經公開招聘高層次和緊缺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從報考同一崗位參加考試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四)體檢和考察一般參照上述標準執行,法律、法規和行業主管部門有統一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六、錄取聘用
(一)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惠濟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照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二)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開始計算,期間其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其他人員按相關政策執行。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三年(含試用期),社會保險、職稱等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試用期滿后由各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進入考試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等有關事項均在惠濟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凡各個環節未按有關通知要求執行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記入誠信檔案的情況:1.報名及資格審查時提供虛假信息的;2.考試過程中有作弊行為的;3.違背考試紀律要求的;4.考察合格后無故自愿放棄的。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報考科目參考《2016國家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目錄》。
(五)本公告由惠濟區公開招聘高層次和緊缺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考務咨詢電話:0371 —63639072
惠濟區公開招聘高層次和緊缺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