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同意,擬面向全市招聘20名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專職治安協管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專職治安協管員20名(因需值夜班,適宜男性)。
(二)招聘條件
報名應聘者應具備下列條件:
1、學歷:高中及以上學歷。
2、戶籍:淮北市戶籍;
3、年齡: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6年9月1日至1998年9月1日期間出生);
4、其他條件:身高在1.70米及以上,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因違規違紀被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面試、體檢、組織考核、討論決定、公示的程序進行。具體如下:
1、發布公告 在市、區級網站等媒體發布公告。
2、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6年9月13日至23日(節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報名地點:淮北市相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服務大廳(孟山北路79號)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須填寫《相山區2016年公開招聘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專職治安協管員報名表》1份,并提供以下資料:
(1)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
(2)本人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張。
資格審查:應聘人員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如應聘時提供虛假資料等,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招聘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理。
開考比例:招聘崗位與報考人數比例不低于1:2。少于規定報考人數時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開考條件。
3、體能測試 報考人員需參加兩項體能測試且平均分數達50分以上(含50分),按高分到低分1:1.5直接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如果其中一項體能測試低于35分,則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若確定面試人選的最低成績有2人以上分數相同,成績相同人員均進入面試。
面試入圍人員名單通過淮北市相山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bxs.gov.cn/)進行公布。
體能測試項目及合格標準(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
4、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主要測試綜合能力素質和個性特征等方面對崗位的適應程度。
體能測試平均成績與面試成績按6:4加權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確定體檢對象。若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則一并參加體檢。體檢對象名單通過淮北市相山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bxs.gov.cn/)公布。
5、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自理)。因故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競聘資格,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6、組織考核 考核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考察、查閱資料、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進行,提出建議人選。
7、討論決定 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名單。
8、聘用 對擬聘用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不占用人單位編制,參照事業單位管理制度進行管理。聘用合同兩年一簽,初次聘用含半年試用期,聘用人員待遇1350元/月(含個人繳納社會保險部分),其工資待遇根據區財政和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而調整。并按相山區同類待遇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四、工作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區紀檢監察機關實行全程監督。在公開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泄露機密等行為,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監督電話:3199068(相山區監察局)。
咨詢電話:相山區人社局3193561
公安相山分局2193216
本公告相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
相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