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是1992年3月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國家級開發區,為適應洋浦發展的需要,洋浦管委會決定面向全國公開選調10名公安民警。現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職位及名額
此次共公開選調10名公安民警,具體為:法醫1人,痕檢1人,科通2人,技偵1人,網警1人,法制1人,刑事偵查2人,治安管理1人。選調職位可視報名情況進行調劑。
二、公開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公開選調對象:
全國范圍內具有公務員身份并已授銜的在編在職人民警察。
(二)公開選調基本條件:
1.政治合格,綜合素質好的男性民警;
2.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公安院校公安類專業可放寬至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未婚者優先;
4.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身體健康;
6.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各職位所需的特別條件
報名參與選調各職位的人員,除需滿足上述基本資格條件外,還需滿足所報職位所需的以下特別條件。
1.法醫職位: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具備痕跡檢驗和現場勘查能力,高級職稱的可適當放寬條件。
2.痕檢職位:初級以上職稱,高級職稱的可適當放寬條件。
3.科通職位:計算機類或信息通訊類專業畢業。
4.技偵職位:計算機類或信息通訊類專業畢業,熟悉海南地方方言的優先錄用。
5.網警職位:計算機類或計算機網絡技術類專業畢業。
6.法制職位:法學類專業畢業,通過國家司法資格考試或公安機關高級執法資格考試者優先錄用。
7.刑事偵查和治安管理職位:1、公安院校公安專業大專以上學歷;2、有三年以上刑事偵查或治安管理工作經驗。
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須征得所在單位及干部管理權限部門同意,并在考察前提供同意報考書面材料。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1、可通過郵寄或直接到洋浦經濟開發區公安局政治部報名;也可通過網上報名(從網址www.yangpu.gov.cn上下載報名表填寫后,發至電子信箱yueweichuan@126.com或公安網內網郵箱yueweichuan@gat.an)。報名截止時間為《公告》刊登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
2、報名時,須提交下列證件和資料:報名表、身份證、警察證、公務員登記表、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及其他相關證件(以上證件均可報送掃描件、復印件,參加面試時攜帶原件進行審核)。
3、經資格初審后,符合條件的通知本人參加面試。
四、面試
委托專業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出題,采取半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的主要內容是測試應試者履行職位所具備的基本素質,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按照1:2的比例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六、考察、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一)考察。各職位體檢合格的人員由洋浦管委會按照1:1.5的比例確定選調考察對象,組織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對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干部管理權限部門同意考察的書面材料。
(二)公示。對考察合格人員,經洋浦工委討論確定選調人員名單后進行公示(網址:www.yangpu.gov.cn)。
(三)辦理調動。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辦理調動手續。
七、其它事項
通過此次選調進入洋浦經濟開發區公安局的人員,在洋浦經濟開發區公安局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選調人員5年內不得申請調出(從正式辦理調動手續之日起算)。
聯系方式: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公安局政治部:岳衛川,郵政編碼:578101。
本公告未盡事宜請向洋浦經濟開發區公安局政治部咨詢(咨詢電話:0898—31559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