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博湖縣發展現狀和用人單位實際需求,經縣委、縣人民政府批準,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考40名編外同工同酬工作人員(其中漁政站10名、消防中隊21名、廣播電視臺8名、村黨支部書記1名)和21名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縣科學技術學會1名、縣濕地管理站6名、博湖鎮14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則
按照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考職位自愿報名,擇優錄用。
二、招考對象
1、具有符合招考職位條件的戶籍或生源的大中專畢業生;
2、年滿18周歲及以上,60周歲及以下(1998年10月1日至1956年10月1日期間出生);
3、具有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經國家、省(區、市)、自治區(含兵團)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學歷(軍隊院校函授畢業生須是部隊服役期間入學);
4、報考村支部書記職位的須任村兩委正職15年以上。
三、招聘條件
1、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誠實守信,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報考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職位規定的學歷條件和年齡條件(詳見《職位表》);6、具有符合報考職位的其他全部條件。
下列人員不在此次招考范圍之內:
1、被辭退(解聘)、開除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近五年來在公開招考中有舞弊行為被處理過的人員;
3、已經在事業性崗位的人員;
4、報考村支部書記職位的任職期間,本村發生重大責任案(事)件、暴恐案件、重大群體性事件的,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任務未完成或完成后又反彈的,“星級化”創建評定為“5顆星”以下的;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性質。
四、招考程序
報考同工同酬崗位分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測試(報考消防中隊)、體檢、考核與政審、公示、審批辦理勞動合同等相關手續。
報考公益性崗位分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考核與政審、公示、審批辦理勞動合同等相關手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法,報名時須攜帶:(1)身份證原件;(2)畢業證原件及學信網打印帶二維碼的學籍證明(初、高中學歷的須提供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3)戶口本原件;(4)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并如實填寫《人事考試報名表》(以上提供的材料均需復印件各1份)。報考廣播電視臺崗位的人員需先前往縣文化體育廣播影視局初步面試,開具同意報考證明,同時提供以上材料,方可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7日10:00至2016年10月19日19:00(北京時間)。
2、報名地點:博湖縣人社局辦公樓二樓會議室
3、資格初審:招聘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所填寫信息和提供的材料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凡提供虛假報告申請資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4、每位考生可同時報考同工同酬職位和公益性崗位。
5、收費標準:報名、考試等有關費用按自治區物價局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規定執行。報名費每人15元,筆試費按每科40元收取。
(二)考試與考核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由縣人社局在縣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面試由縣人社局和用人單位在縣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筆試、面試均使用國家通用語言。
1、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測試主要內容為新疆歷史和民族宗教理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區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科學發展觀、時事政治等相關內容。參考資料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社局整理的《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干部政治素養教育讀本》。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以核發的準考證為準,考生須按準考證上注明的時間、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明按時參加考試。
筆試分數線的確定由招考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各崗位筆試整體情況確定最低控制分數線。
2、面試
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和報考崗位,原則上按擬錄用職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凡達不到錄用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須合格)。
(1)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提供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并在正式面試前40分鐘前到達指定候考地點集中。面試開考后到達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2)報考廣播電視臺職位的面試采取實際操作、答辯形式進行,其余職位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當場宣布。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3)根據自治區物價局有關規定,面試費用每人40元。
(4)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其中廣播電視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報考村支部書記職位,個人獲得縣級獎勵的總成績加2分,獲得自治州級獎勵的總成績加5分,同時具備多項加分內容的,以最高加分項為主,不累計加分。
符合加分條件的,必須在報名時提供有效證明,因本人未能提供有效證明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條件已加分并入圍面試的考生,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
(三)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按招考職位計劃人數1:2的比例,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體能測試。成績當場公布,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體能測評標準參照《巴州招聘視頻監看和巡邏防控人員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見附件2)執行。
(四)體檢
面試工作結束后,按招考職位1:1的比例進入體檢。體檢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不合格者,本人申請復查的,經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可在指定的縣(市)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復查,復查有明確結論的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職位總成績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五)政審和公示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由縣人社局、用人單位等部門組織實施擬聘用人員的政審,政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政審結束后按照有關規定對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六)審批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面向社會公示沒有異議后,由招考領導小組進行審批,縣人社局統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鑒證。新聘人員須服從工作安排,按規定時間報到,未報到和不服從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監督、紀律及其他要求
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考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招聘機關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社會各界和考生的監督,秉公辦事,確保招考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報考人員應嚴格按職位要求條件報名,報名時如實填寫個人有關信息,凡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要求或填報的個人信息不真實的,取消錄用資格。
六、本《簡章》規定的時間、地點及其他事項,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七、本《簡章》未盡事宜由博湖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決定。
咨詢電話:博湖縣人社局(0996-6621863)
監督電話:博湖縣紀委監察局(0996-6626555)
博湖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10月13日
附件1:2016年博湖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附件2:巴州招聘視頻監看和巡邏防控人員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