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汕頭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委員選任辦法》規定,市政府將采取社會公開招聘和定向招聘的辦法遴選聘任行政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復議委員會)委員36名。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汕頭市人民政府第三屆復議委員會公開招聘委員事項公告如下:
一、復議委員會委員的主要職責
復議委員會委員是復議委員會的組成人員,通過參加復議委員會全體會議和案審會議,參與行政復議重大事項的研究、決策和重大、疑難、復雜行政復議案件的審議。
二、公開招聘委員名額和任期
這次向社會公開招聘委員3名。委員實行聘任制,由市政府遴選并頒發聘任書,任期3年,可以連任。
三、定向招聘委員必備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經常居住地為本市;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
(三)有相應的時間從事案件審議或者研究工作。
四、報名方式
社會熱心人士有意應聘公開招聘委員的,請到市政府報名,同時提交以下資料:
(一)報名者的基本情況和履歷情況(填寫《汕頭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委員申請表》即可)申請表格可到汕頭市法制局網站(fzj.shantou.gov.cn)下載或前往市法制局行政復議立案科索取;
(二)報名者個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職稱、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及其復印件(原件校對后退還);
(三)報名者個人認為能證實其符合委員條件的其他資料。
上述報名應聘材料一式兩份,逕送市法制局行政復議立案科。截止報名時間2016年10月31日。
市政府將對所有應聘材料進行審查,按照公平、公正原則擇優聘任。
報名地址:汕頭市躍進路28號市政府大樓11樓1110室
郵政編碼:515037
聯系電話:0754—88988252
汕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