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嘉興市海寧市公共服務中心編制外崗位合同工招聘公告
海寧市公共服務中心為海寧市行政服務中心下屬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崗位合同工2名,工資待遇執行市定編制外崗位合同工標準。具體事項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6年11月8日 至11月10日
報名地點:海寧市行政服務中心辦公室(行政中心三號樓30306)
二、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貌端正,身體健康,責任心強,待人熱情,踏實肯干,具備較強的學習能力和團隊協作意識,熟悉掌握計算機基本操作,能勝任本職工作。
2.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五年及以上工作經驗。
3.海寧市戶籍,18-40周歲(1975年11月8日至1998年11月8日期間出生)。
三、招聘辦法
1.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工作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報名。報名者須提供近期一寸照片兩張,并填寫《報名表》。當招聘職位數與報名符合條件人數不足1:3時,減少招聘職位數或取消本次招聘。
2.考試:考試根據報名情況決定,如報名人數超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20倍的,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筆試總分100分,內容為社會綜合知識。筆試后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內容為:公共知識,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后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當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如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如報名人數不到招聘計劃數20倍的,采用直接面試的辦法進行,面試成績為綜合成績。
體檢工作由海寧市行政服務中心按照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社保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執行。入圍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組織實施。在規定時間內,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對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進行考察,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體檢或考察出現不合格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人員不得遞補)。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3.擬聘用對象必須在聘用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視作自動放棄。聘用后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本次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均在海寧市行政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hnxzfw.gov.cn/ )上公布,屆時考生可在網上查詢,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見浙人社發〔2011〕79號)執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寧市行政服務中心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 0573-87289009
監督電話: 0573-87287335 0573-87289015
海寧市行政服務中心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