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紅河綜保區業務量逐漸增長的實際情況,滿足海關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海關協管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名額
本次招聘紅河綜合保稅區海關協管員15名,主要從事紅河綜合保稅區海關卡口值守、區內巡查、視頻監控檢查、辦公室內勤等輔助海關工作。具體詳見《紅河綜合保稅區海關協管員公開招聘崗位表》。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招聘程序,嚴肅招聘紀律,確保招聘人員質量。
三、招聘資格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報考專業崗位所必需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符合相應的學歷、學位以及專業要求,聘用后能夠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退伍軍人或蒙自市雨過鋪鎮戶籍人員學歷可放寬至高中(含高
中)以上學歷;
5.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素質條件,能夠勝任夜班值守;
6.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7.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5米及以上;
8.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退伍軍人優先錄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有法律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招聘信息通過紅河人才網站(網址為:www.hhzrc.cn)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6年10月27日-11月4日。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符合條件的應聘者請將報名表、近期數碼免冠照及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清晰彩色掃描件,*JPG格式,附件總大小控制在5M以內),發送至報名郵箱,郵件主題為“姓名+應聘海關協管員”。應聘者需認真閱讀《應聘誠信承諾書》,凡應聘者均視為完全同意并理解《應聘誠信承諾書》所列條款。
3.報名郵箱:ynhhcbz@126.com
(三)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所有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所有通過資格條件審查人員以電話方式通知參加統一組織的面試考試。
(四)考試方法
1.面試及比例: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2︰1,低于2︰1比例的,調整該崗位招聘計劃。
2.面試測試內容:面試主要測評應聘者的綜合分析、人際關系、調查研究、溝通協調、語言表達、現場宣講及應急應變等方面能力。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崗位面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國家公務員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六)公示
根據面試、體檢結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確定擬招聘人員,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并在紅河人才網站(網址為:www.hhzrc.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紅河綜合保稅區管委會辦理聘用手續,實行勞務派遣。
五、聘用及待遇
(一)試用期待遇: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月工資2000元。試用期滿,經考評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正式聘用簽訂勞動合同。
(二)正式聘用期待遇:試用期滿正式聘用后,月工資:2600元(含五險一金)。
(三)聘用及解聘管理:試用期內不能勝任所聘崗位工作者,根據勞動合同給予解聘。
六、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確定的時間、地點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另行通知。
(二)本《公告》由紅河綜合保稅區招聘海關協管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三)聯系電話:0873-3056177、3056178
附件:1.紅河綜合保稅區公開招聘海關協管員應聘誠信承諾書
2.紅河綜合保稅區海關協管員公開招聘崗位表
3.紅河綜合保稅區公開招聘海關協管員報名表
紅河綜合保稅區管理委員會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