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門市直機關雇員管理試行辦法》及《江門市人事局關于<江門市直機關雇員管理試行辦法>的實施意見》,江門市發展和改革局擬招考工勤崗位普通雇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職位及職責
職位:江門市發展和改革局工勤崗位普通雇員(文印人員)1名。
職責:負責辦公室文印(含收發文電)、文書檔案管理。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愿意履行雇員的義務;
(三)身體健康,年齡在25歲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四)中專或以上文化程度,計算機類專業;
(五)有2年以上文職工作經歷;
工作經歷起算時間為: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或參加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的,從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初次就業的,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工作的,以經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鑒證的勞動合同約定起始時間或在該組織參加社會保險起始時間算起。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期為2013年11月30日;在校學習期間的社會實踐及勤工助學等工作,不視為工作經歷;是否具有相關工作經歷,應以單位出具證明、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等材料為依據(應同時具備,且互相印證)。
(六)符合《江門市直機關雇員管理試行辦法》第十一條回避規定。
即:與本單位擔任副科級以上職務的工作人員有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
(七)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機關雇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機關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3年11月 22日(周五)、25日(周一)、26日(周二)三個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二)報名地點:江門市發展和改革局人事科(江門市蓬江區白沙大道西1號1幢2樓,聯系電話:3276613)。
報名手續:報名時攜帶近期同底1寸彩色證件照片2張,提交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及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三)報考者提交的有關證件材料必須真實、有效,且需與《江門市發展和改革局工勤崗位普通雇員招考報名表》中填寫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即取消報名資格,或取消錄用資格。
注:1、通過資格審核、具備參加考試資格的報考者須簽訂《考生承諾書》(詳見附件2),作出知情確認。報考者簽訂后,由用人單位當場收回。報考者違背承諾的,3年內不得再報考市直事業單位職員及機關雇員。
2、報考者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向用人單位提交報名資料,所提交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如報考者提供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并由用人單位告知當事人。
四、考試辦法
考試分為筆試、技能測試2個程序。
(一)筆試。滿分為100分,合線分數為60分;考試時間待定,另行通知;考試地點:江門市蓬江區白沙大道西1號1幢2樓大會議室。
(二)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合線分數為6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技能,筆試排名前3名的考生進入面試,測試時間待定,另行通知;測試地點:江門市蓬江區白沙大道西1號1幢3樓文印室。
(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技能測試×40%,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綜合成績達不到60分的不能進入體檢。
五、體檢。崗位綜合成績排名第一且合格的考生進入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由我局負責組織到指定的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者不進入考察。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負。
六、考察。我局組織工作人員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
七、公示。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雇用人員名單,并在江門市人事考試院網站上公示7天。
八、雇用
擬雇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相關雇用手續。雇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雇用合同。受雇期間工資、福利等待遇按我市雇員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我局人事科負責解釋。
附件:
江門市發展和改革局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三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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