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宜昌市招聘機關工勤人員(司機)暫行辦法》(宜人社發〔2012〕126號)文件規定,結合我辦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擬組織2016年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接待辦公室公開招聘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職數
本次公開招聘司機崗位1 個,共招聘2人。詳見《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接待辦公室2016年公開招聘機關工勤人員(司機)崗位及職數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素養;
(四)具有高中(中專或中職)及以上學歷;
(五)五官端正,身體健康,年齡在40周歲以內;
(六)持有A1駕駛證,具有10年及以上駕駛經歷,未發生過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崗位的具體招聘條件見《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接待辦公室2016年公開招聘機關工勤人員(司機)崗位及職數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審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處于刑事處罰期間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機關工勤人員(司機)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中國·宜昌網(http://www.yichang.gov.cn/)發布《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接待辦公室2016年公開招聘機關工勤人員(司機)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11月14日至 16日(8:30—11:30,14:30—17:30)。
2、報名地點: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接待辦公室(云集路21號,綜合科辦公室)。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和報考承諾,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報名須知:報名時須帶本人簡歷、身份證、相關學歷、工作經歷及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記照片3張、《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接待辦公室2016年公開招聘機關工勤人員(司機)報名表》(附件2)一式2份。相關工作經歷須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并蓋章。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為便于聯系,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得變更。報名時經資格審查合格者交考試費100元。本次公開招聘只受理現場報名。
5、資格審查及其他
(1)市委市政府接待辦嚴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報考條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報考資格審查由市委接待辦負責,市人社部門負責指導和監督。
(2)在實施技能操作測試前,招聘崗位職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2的比例。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招聘崗位職數。
6、準考證發放
報考人員須憑有效身份證原件于2016年11月18日(8:30—11:30,14:30—17:30) 到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接待辦公室(云集路21號,綜合科辦公室)領取準考證,請人代領準考證的,須憑報考人員身份證原件和領取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安排
1、技能操作測試
(1)在技能操作測試前,招聘崗位職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2的比例,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招聘崗位職數的信息將于技能操作測試前在中國·宜昌網上公告。
(2)技能操作測試方案由市委市政府接待辦制定,技能操作測試方案報送市人社局審定備案后組織實施,市人社局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
(3)技能操作測試要求。考生須持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技能操作測試,缺一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技能操作測試資格。
(4)技能操作測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
(1)筆試人員的確定。按照技能操作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1:2(若超過1:3比例的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筆試人員。
(2)筆試內容:筆試分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共兩科,總分100分。綜合知識包括重要時事、政治理論、法律法規和經濟、管理、歷史、科技、公文寫作等,專業知識以崗位要求的基礎知識和操作技能為主。
(3)筆試時間地點。由市委接待辦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筆試考生,并做好記錄。
筆試成績及時在中國·宜昌網上公布。
3、綜合成績計算。按筆試成績*40%、技能操作測試成績*60%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若遇綜合成績并列,可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在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仍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則加試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分排序確定。考生綜合成績及時在中國·宜昌網上公告。
(四)體檢與考核
1、體檢。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確定,并在中國·宜昌網公告。體檢工作由市委接待辦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有行業要求的,按行業要求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如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考核。考核由市委接待辦負責,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如考核對象不合格或自動放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體檢、考核時間地點由市委接待辦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結束,由市委接待辦將擬聘人員綜合情況進行審核,報市人社局審定后,對擬聘人員在中國·宜昌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如無異議,市人社局下發聘用通知書,市委接待辦按有關規定和程序為應聘人員辦理聘用等手續。人員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宜人社規〔2012〕1號文件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轉正,明確崗位等級,享受相關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
1、對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禁考三年或取消聘用資格的處罰。
2、招聘單位的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敝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舉報電話:0717-6056626;報名咨詢電話:0717-6252385。
1: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接待辦公室2016年公開招聘機關工勤人員(司機)崗位及職數表.docx
2: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接待辦公室2016年公開招聘機關工勤人員(司機)報名表.docx
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接待辦公室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