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和《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機制的指導意見》(桂人社發〔2015〕37號)以及《防城區進一步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機制實施意見》(防區人社發〔2015〕33號)精神,結合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用人需求,經區委、區人民政府同意, 2016年下半年我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4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人數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共48名。具體招聘的崗位、人數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二)思想政治素質好,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三)年齡為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以2016年11月30日為截止日期。
(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文化程度、知識、能力,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執業(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曾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或因個人過錯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失而被用人單位辭退的;
(四)曾違法違紀或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五)受處分期間的;
(六)在中央及地方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考過程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信息發布
公開招聘公告在防城港人才網(www.fcgsrc.com)上發布,公告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雙休日正常報名)
(三)報名地點:廣西防城港市防城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辦公室(詳細地址:廣西防城港市防城區山海大道8號,聯系人:嚴冰。聯系電話:0770-2216803)。
(四)報名材料:報考人員須提供與崗位相應的證件和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含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護士執業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到現場報名(原件核驗后退還)。另交近期同底小2寸藍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張。在職人員還須提交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1份。
(五)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與現場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填寫《防城港市防城區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2016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1份。資格審查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公告發布的崗位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理由。
(六)《面試通知書》領取: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于2016年12月21日-23日到原報名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不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六、考試
考試采取直接面試方式進行。
(一)面試人員的確定
招聘崗位人數與報考人數不受1:3開考比例的限制,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確定為面試人選。
(二)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人選確定后,在防城港人才網發布公告,并以書面形式通知進入面試的人員。
(三)面試方式
結構化面試。
(四)面試時間
2016年12月24日(星期六)上午8:30開始,時間1天。
(五)面試地點
詳見《面試通知書》。
(六)面試成績
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考核人選。實際參加面試考生達不到1:3比例的,該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進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試成績都達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宣布,并由面試人員當場簽字確認。
(七)面試實行嚴格的驗證制度
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七、考核和體檢
考核、體檢工作,由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考核、體檢公告在防城港人才網發布。
(一)考核、體檢人選的確定
根據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每個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同一崗位比例內末位考生面試合格成績相同的,同時列為考核、體檢人選。
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核、體檢的,依次遞補。
(二)考核
考核應當組成考核組,考核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計生等情況,并對考核對象進行報考資格復查。考核結束后,形成書面材料,對能否聘用給予考核結論。
(三)體檢
體檢在縣級以上具有規定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過程中,與體檢者有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八、公示和聘用審批
在考核、體檢合格人員中,以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每個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員。同一崗位比例內末位考生面試合格成績相同的,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根據考核情況和體檢結果采取票決的辦法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對考核或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擬聘用人員在防城港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公示后,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考核單位應當及時進行復查。經公示無異議的,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區衛計局按管理權限呈報審批,并按規定辦理入編、崗位聘用等相關手續。新聘人員按桂人社發〔2015〕37號文件和防區人社發〔2015〕33號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九、加強領導,強化監督
(一)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招聘考試工作有序開展。
(二)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醫務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如遇與自己有上述親屬關系的,要主動回避。
(三)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報名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或聘用資格的;
2.報名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四)對違規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應當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人員,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作出處理。
十、其他
(一)本次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學科)類別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類別)分類指導目錄(2016年版)》設置。
附件:1.防城港市防城區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2016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計劃表(共48人).xls
2.防城港市防城區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2016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
防城港市防城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防城港市防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防城港市防城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