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廈同政專紀【2016】196號會議紀要精神和廈門市同安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實際工作需要,擬向社會公開招聘30名執法協查員。現將招聘簡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執法協查員30名。
二、招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
2、男性,年齡20-30周歲(1986年1月1日以后至1996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身高170cm以上,高中及以上學歷;具有廈門市戶籍。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具備履行城市管理的素質和能力;沒有違法犯罪記錄;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不得有紋身。
4、退伍軍人(在部隊榮獲三等功以上等級的獎勵者優先錄取)。
5、為精準扶持就業困難人員,同安區就業困難人員可享受加分。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詳見附件三。
三、招考辦法、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報名時間:11月14日—11月25日工作時間
(二)報名地點:同安區執法局綜合科(同安區環城西路97號人力資源大廈南側三樓)
(三)報名方法:報名時需提交《報名表》(報名表表格由網上下載)一式二份、近期同一底片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張(貼在報名表上),并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退伍軍人需提供退伍證書。聯系人:蘇麗珠。電話:7313061。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填寫報名表時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作出相關的承諾: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考人員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在招聘過程中的任一環節,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資格審核及準考證發放:廈門市同安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根據崗位資格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并對審查合格者發放準考證。請應聘人員于11月28日后登陸廈門市同安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網站查詢準考證具體的領取時間和地點,以及今后有關考務信息,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試(以準考證上通知的時間為準):
考試內容分為筆試與面試兩部分。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卷面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筆試內容以《廈門經濟特區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規定》、《廈門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廈門市城鄉規劃條例》、《廈門市環境保護條例》為主。就業困難人員可在筆試總分加2分,加分后筆試總分不超過100分。
2、面試:從筆試成績上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中按崗位擬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報考人員不足該比例的,直接進入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分為60分。若崗位面試人員不足1:3,最終錄取人員面試分數不得低于70分。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
3、由筆試總分、面試總分按40%和60%的比例折算合計成考試綜合總分。
(六)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與考核:
1、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以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總分相同的,取筆試分數高者;筆試分數也相同的,則重新面試一次,以最后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指定醫院自行進行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提交體檢報告,不按時提交體檢報告者,視為放棄資格。
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要求執行。
2、考核。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廈門市同安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進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內容為個人綜合素質及遵紀守法等情況,并對報名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復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體檢、考核不合格的,從綜合總分上合格線人員中依次遞補(僅遞補一次)。應聘人員放棄體檢資格的,或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廈門市同安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綜合考慮有關情況,再決定是否遞補。
(七)辦理聘用手續
1、根據崗位要求以及考試、考核、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廈門市同安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網站上公示7天。
2、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將委托同安區勞務派遣有限公司與擬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3、公示后30天,未能完整提供辦理聘用手續的相關資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它事項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廈門市同安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綜合科負責組織實施,由同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業務指導,由廈門市同安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督查科進行監督實施。
(二)招聘的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合同期限兩年,期滿考核合格雙方同意可續簽。
(三)聘用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參照我局執法協查員現有工資政策執行。
(四)其它未盡事宜最終解釋權歸廈門市同安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所有。
附件下載:
廈門市同安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招聘執法協查員簡章2016.11.doc
廈門市同安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招聘協查員報名表2016.11.doc
廈門市同安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16年11月10日
附件二:
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辦事指南
一、事項名稱
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辦事指南
二、事項類別
公共服務事項
三、辦事機構
各區就業中心
四、服務對象
個人
五、法定依據
(一)《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廈門市財政局關于就業困難人員享受就業再就業政策的通知》(廈勞社[2009]16號),
(二)《〈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廈門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促進本市居民就業和企業用工服務工作的若干意見〉執行口徑的通知》(廈人社[2015]148號)。
六、申請條件
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具有我市戶籍,在勞動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并在我市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的以下人員:
(一)男性年滿50周歲以上、女性年滿40周歲以上的城鎮居民;
(二)持《殘疾人證》的居民;
(三)享受本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
(四)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有辦理失業登記手續超過一年以上的城鎮居民;
(五)已參加失業保險并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農村進城務工勞動者;
(六)退養漁民和被征地人員;
(七)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戶、二女戶中,男性年滿40周歲以上、女性年滿30周歲以上人員;
(八)經人社部門認定的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
七、辦理方式
社區勞動保障站窗口辦理。
八、申報材料
(一)享受本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應提交享受低保證明;
(二)已參加失業保險并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農村進城務工勞動者應提供繳交失業保險的單據或證明(《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廈門市居民就業失業登記證》上有記錄的除外);
(三)退養漁民和被征地人員應提供戶口所在鎮政府出具的證明;
(四)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戶和二女戶應提供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
(五)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應提供經勞動保障部門蓋章確認的《廈門市城鎮零就業家庭申報認定表》。
九、辦理程序
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公示兩天、三個工作日內送鎮(街)審核確認;鎮(街)勞動保障事務所錄入系統、簽字蓋章,三個工作日內送區中心審批;區就業管理中心兩個工作日完成。
十、承諾期限
材料齊全,10個工作日完成。
十一、收費標準
無
十二、聯系信息
(一)受理地址
各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所在地
(二)聯系電話
各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
(三)受理時間
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十三、投訴監督電話
(一)監督電話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92-5323210
(二)在線投訴
市效能投訴中心網址:http://www.xn..xm.gov.cn
十四、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