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攸縣機關事業單位臨聘人員管理暫行辦法》(攸辦發〔2008〕7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縣機關事業單位臨聘人員管理的通知》(攸編辦〔2013〕57號)的有關規定,為進一步穩定和充實基層統計站(辦)隊伍,確保源頭數據質量,全面推進統計基層基礎工作規范化建設,經縣委、縣人民政府同意,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基層統計站(辦)臨聘統計員20名。
一、招聘職位
以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公開招聘20名臨聘人員,充實到縣工業園管理委員會、網嶺循環經濟園管理辦公室和17個鎮(街道)統計站(辦)。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二)具有攸縣戶籍,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為準,身體健康;
(三)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具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練運用辦公自動化軟件;
(四)為人誠信,工作積極主動、細致熱情,具有高度的敬業精神和團隊合作意識,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能扎根基層工作;
(五)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分析判斷能力、應變處理能力,有較好心理素質和心理承受能力。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三、發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攸縣公眾信息網發布。同時各環節招聘信息也將在攸縣公眾信息網及時發布。
四、報名要求
2016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在縣統計局辦公室(攸縣發展中心1529室)進行現場報名。報考人員需帶本人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資格證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張。報考人員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需認真填寫《攸縣基層統計站(辦)臨聘統計員招聘考試報名登記表》,簽好誠信報考承諾書,并確保聯系電話準確暢通。
五、考試要求
1、公開招聘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各占綜合總成績的50%。筆試、面試、綜合總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前。
2、筆試內容是統計專業知識(縣統計局統一提供資料)和應用寫作。
3、面試按招聘計劃1∶2比例確定人選;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談的方法進行,每名考生面試時間為10分鐘。
4、考試時間另行通知(通過電話或手機短信通知,請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忌拥酵ㄖ,要持本人身份證到縣統計局辦公室(攸縣發展中心1529室)領取準考證。
六、體檢考察
根據考生綜合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綜合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選派
根據綜合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在攸縣公眾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勞務派遣公司為其辦理相關手續,并與其簽訂勞動合同?h統計局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購買社會服務合同(合同期限為1年),并由縣統計局將聘用人員選派到各鎮(街道、工業園、經濟園)統計站(辦)工作。聘用人員的人事關系仍在勞務派遣公司,不因被選派而發生改變。聘用人員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終止聘用關系。購買社會服務合同期滿,雙方可以協商續簽。
八、聘用待遇
按《攸縣機關事業單位臨聘人員管理暫行辦法》(攸辦發〔2008〕7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縣機關事業單位臨聘人員管理的通知》(攸編辦〔2013〕57號)的有關規定,為臨聘統計員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h統計局將臨聘統計員的服務費按2000元/人.月的標準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再由勞務派遣公司發放到人。臨聘統計員的工作業績納入縣統計局年度工作績效考評管理。
咨詢電話:0731-24222291
監督電話:0731-2425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