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長豐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見《長豐縣 2016 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開拓進取精神和服務意識,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有一定的溝通協調和語言表達能力,有較好的文字寫作能力,能熟練操作辦公自動化軟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年齡條件”中“30周歲以下”為“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5、符合招聘崗位要求條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5)經政府人社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人員;
(6)曾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四、報名
1、時間:2016年11月 28日至12月2日。
2、形式和地點: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形式,地點在長豐縣政務服務中心五樓(人社局)會議室(長豐縣水湖鎮南一環和吳山南路交口)。
3、程序:本人持學歷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填寫完整的《長豐縣2016年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報名表》(附件2)到報名點報名,經資格審查合格后,交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4、資格審查合格者憑本人身份證、繳費發票于2016年 12月9 日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5、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若未達到以上規定比例,則按比例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取消崗位的考生若符合其他崗位條件可改報其他崗位。
五、筆試
1、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共設兩個科目:
(1)《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內容包括:《綜合知識》內容主要包括語文基礎知識、時事政治、計算機基礎知識、公文處理、職業能力測試等。按50%計入筆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下同)。
(2)《專業知識》(或《申論》),滿分100分,主要為所報崗位應知應會知識。按50%計入筆試成績。
2、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長豐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4.筆試成績設定最低分數線5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六、面試
1、經查分環節后,按筆試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分數相同的同時進入面試環節)。
2、如有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招聘計劃數時,則該崗位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所在考場所有參加面試人員面試成績的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人員憑筆試《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
4、采用結構化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考官一律外聘,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5、筆試、面試成績分別按50%、50%折算得出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在長豐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七、體檢、考察
(一)體檢:依據綜合成績得分從高到低,分崗位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分數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的,筆試中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若再相同的同時進入體檢環節,以考察考核確定。體檢費用自理,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學習能力和工作表現等方面。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動放棄出現空缺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2次(分數相同的按照上述取舍規則)。
八、錄用和待遇
1、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作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相關網站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予以錄用。
2、本次招聘人員不入事業編制,實行勞動合同管理,初期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聘,重新簽訂合同。
3、工資福利待遇參照用人單位事業在編人員同等標準執行。
九、其他
1、筆試費90元/人,面試費80元/人。
2、本公告由長豐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3、咨詢電話:0551—66671050(長豐縣人社局)
監督電話:0551—66678415(長豐縣監察局)
長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1月 15 日
附件2: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崗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