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精神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事業單位崗位缺員需求情況,經研究,2013年我縣第二批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8名。為確保這次招聘工作的順利完成,制定本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政審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考務工作安排
根據招聘考試計劃,由縣招聘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此次招聘的考試工作;縣招聘辦具體負責此次招聘考試的考務工作。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
此次招聘共28個崗位(專業技術崗位10個,管理崗位18個),縣交通局下屬事業單位(鄉鎮交管站)12個崗位,縣國土資源局下屬事業單位(鄉鎮國土所)10個崗位,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縣安全生產監控與調度中心)6個崗位。
各招聘崗位詳見《紫云自治縣2013年第二批事業單位招聘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見附件1)。
四、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遵紀守法。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5年11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8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本縣內在職的工作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止2013年11月25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期限內的。
6、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7、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基本稱職(不合格)及以下的。
8、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工作由縣招聘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具體報名工作由縣招聘辦負責組織實施。
報名時間:2013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上午9:00-下午16:00。
報名地點:紫云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就業服務大廳);
(二)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本簡章,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根據所報崗位要求,如實填寫《紫云自治縣2013年第二批事業單位招聘工作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2),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按照公布的招聘條件和要求,報考人員須持學歷證書(即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及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同時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正面彩色照片4張。已就業人員須持原單位和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權的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凡弄虛作假的,不誠信,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有關證件與考試、體檢、考察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2、報名工作組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簡章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予以確認。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
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其報名資料供資格審查和考察時使用。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公開招聘過程任一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簡章要求的,考試成績無效,取消其應聘資格。
3、報名確認。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繳納100元報名考試費。
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繳費收據于2013年11月29日到報名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在報考過程中,報考人員對資格審查的有關問題咨詢,由縣招聘辦負責解釋。
六、考試
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3比例的崗位,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入面試環節,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筆試成績須達“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結束后,由縣招聘辦確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是指考生筆試總成績進入面試的最低分數線,計算方式為:本批次實際招聘開考崗位數×進入面試比例倍數<1:3>劃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才能進入面試環節。
(一)筆試
筆試工作由縣招聘辦統一組織實施。
筆試為閉卷考試并統一考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2013年11月30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忌毻瑫r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