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等文件精神,根據工作需要,我校2017年公開招聘人事代理人員48名,現將具體招考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見附件。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記錄。
(二)應聘輔導員崗位的,須為全日制統招學術型碩士,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本科并獲得學士學位;應聘教學崗位的,應為全日制統招學術型碩士,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本科并獲得學士學位,其中商務英語(崗位代碼2017002)、音樂舞蹈學(崗位代碼2017006)、播音與主持藝術(崗位代碼2017006)可為全日制統招專業碩士;應聘管理或教輔崗位的,須為全日制統招研究生,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本科并獲得學士學位。
(三)碩士畢業生要求28周歲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科畢業生要求25周歲以下(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應聘輔導員崗位的,必須為中共黨員,在本科或研究生階段擔任主要學生干部。應聘管理崗位(檔案學,崗位代碼2017021)應為中共正式黨員。應聘管理崗位(會計學,崗位代碼2017026)應具備會計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五)身體健康,符合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標準。
三、報名程序
(一)現場報名
所有應聘人員必須由本人到現場報名,填寫《安慶師范大學公開招聘報名表》(可先網上下載打印填寫),同時提供資格審查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2張)。
(二)報名時間
2016年12月16日9:00至12月17日15:00止。
(三)報名地點
安慶師范大學龍山校區行政樓南419室(安徽省安慶市集賢北路1318號)。
(四)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
2016年12月17日15:00至16:30。
2、資格審查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身份證明)、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碩士畢業生須同時提供本科階段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原件和復印經核查無誤后,復印件留存,原件當場歸還本人。
(2)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畢業學校提供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和復印件經核查無誤后,復印件留存,原件當場歸還本人。
(3)在職人員報考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單位蓋章,附聯系人、聯系地址和聯系電話)。
3、領取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于2016年12月17日下午17點到現場報名處(安慶師范大學龍山校區行政樓南419室)領取《準考證》,逾期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4、經資格審查,如單個招考崗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考生不足3人,取消該個招聘崗位的本次招考。
(五)聯系電話
報名咨詢電話:0556-5300022
招聘監督電話:0556-5300053
四、考核程序
(一)筆試
1、筆試時間
2016年12月18日上午9:00-11:00
2、筆試地點
安慶師范大學龍山校區文源樓(B樓)。
3、筆試內容
專業基礎知識和基本理論。
4、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分,考生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筆試成績于2016年12月18日18:00在安慶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公布,考生可以上網查詢。
(二)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崗位招聘人數并根據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如第三名筆試成績并列,同時進入面試。
1、面試時間
2016年12月19日上午8:00開始。
2、面試地點
安慶師范大學龍山校區文源樓(B樓)。
3、面試內容
應聘教學崗位的,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基本教學能力和綜合素質,試講安排和相關要求提前告知考生,具體辦法另行公布;應聘非教學崗位的(含專職輔導員)),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通過現場問答,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基本業務能力。
4、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40%。
考生總成績及所在招聘崗位排名在安慶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上予以公示。
(三)體檢
1、根據考生總成績和崗位招聘人數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考生須準備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1張,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3、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執行。
4、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綜合考察
1、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綜合考察對象,由招考領導組負責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綜合考察。
2、綜合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等。
3、綜合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如有弄虛作假者,取消報考資格。
五、錄用公示
(一)經綜合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我校人事處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七天,接受社會監督。
(二)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簽約與報到
(一)錄用公示無異議,人事處和錄用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或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招聘單位報到,逾期或拒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附件:安慶師范大學公開招聘報名表
特此公告
安慶師范大學人事處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