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萍鄉市人民檢察院決定面向全市公開招聘檢察輔助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管理方式
1、聘用制檢察輔助工作人員6名。
2、所錄用人員由萍鄉市人民檢察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實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3、具有國民教育大專以上學歷,具有法律、中文專業學歷的優先考慮;
4、身體健康;
5、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1986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
三、不得報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檢察院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1、聘用人員工資實行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崗位津貼相結合的計薪方法。基本工資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萍鄉當地最低工資收入標準的1.2倍;績效工資以考核為依據,實行考核浮動制,考核合格的為基本工資的20%,考核優秀的為基本工資的30%;崗位津貼根據在本院工作年限等次依照3年以下、3-10年、10年以上分別享受200元/月、400元/月、600元/月的津貼。
2、聘用人員在合同期內享有勞動法規定的假期、按政策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3、單位安排工作日早餐、午餐。
五、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1月3日-2017年1月10日。
2、報名方式:實行網上報名,報名人員將身份證、畢業證、報名登記表電子版發至聯系人郵箱,原件在資格審查時提交審核。聯系部門:萍鄉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聯系人:黃翔,聯系電話:0799-6776022,QQ郵箱:627166516@qq.com。
3、資格審查。2017年1月11日對報名人員進行報名條件資格審查。
六、考試
1、筆試。暫定于2017年1月中旬,地點在萍鄉市人民檢察院,具體安排另行通知。考試內容為論文寫作,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的寫作能力和綜合分析能力,分值100分。
2、面試。暫定于2017年1月中旬,地點在萍鄉市人民檢察院,具體安排另行通知。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以1:2的比例進入面試,入闈最后一名分數相同者一并進入。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語言表達、應變能力以及綜合素質,分值100分。
七、聘用及管理
1、按照考試成績40%與面試成績60%的比例計算總分,根據成績高低按照1:1.5的比例確定考察人員。綜合考察人員考察情況、考試情況,萍鄉市人民檢察院研究確定錄用人員。
2、經錄用后,第一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為3年,其中試用期6個月。合同期滿后,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3、聘用人員聘用期間要服從萍鄉市人民檢察院的管理,嚴格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與工作紀律。
附件:附_萍鄉市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檢察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