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落實“人才強縣”戰略,加快建成“美麗劍閣幸福家園”,根據《廣元市高層次人才引進暫行辦法》(廣委辦[2014]38號)和《劍閣縣引進高層次和緊缺人才暫行辦法》(劍委辦[2016]139號)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引進(招聘)一批高層次人才到我縣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引進(招聘)39名(詳見附件1)。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3.具有較強的管理能力和團隊協作意識。
4.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水平和工作能力。
5.身體健康。
6.在劍閣縣最低服務年限5年。
(二)資格條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并取得碩士、博士學位的高層次人才。2017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是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證書。
2.碩士學位研究生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學位研究生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所學專業、學歷與報考崗位要求相符。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4.海外留學回國人員必須具有國家教育部認可的相應學歷學位。
5.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報考者,須在報名時按人事管理權限征得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社部門書面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曾被開除公職、被辭退的。
5.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的。
三、引進(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開引進(招聘)高層次人才采取面試方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17年1月10日—2017年1月24日8:30—18:00
2.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網上報名兩種方式進行。
⑴現場報名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其他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同底版1寸免冠近期證件照4張,填寫《劍閣縣公開引進(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2份。報名地點:劍閣縣人事考試中心(劍閣縣下寺鎮南華街25號,縣人社局二樓人才服務中心窗口)。
⑵網上報名人員請登錄在劍閣黨政公眾網(http://www.cnjmg.gov.cn/site/HOME)下載并填寫《劍閣縣公開引進(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并將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資料,以及同底版1寸免冠近期證件照等掃描圖像,以電子文檔形式發送至598849739@qq.com郵箱,郵件名稱統一為“××(姓名)××(專業)××(崗位編碼)”。
(3)2017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畢業證書前),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2017年2月10日——13日,在劍閣縣人事考試中心(劍閣縣下寺鎮南華街25號,縣人社局二樓人才服務中心窗口)集中對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所有報名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等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及《劍閣縣公開引進(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參加集中資格審查。凡符合公告規定條件的人員,由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通知面試。資格審查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供自己的真實信息,發現弄虛作假及舞弊行為的,取消考試資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本人承擔。對在引進工作中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三)面試
接到面試通知書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證書、材料及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四)體檢
面試結束后,進入考察程序的人員先在國家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自行進行體檢,并將體檢結果在規定時間內報劍閣縣人事考試中心。對擬確定引進(聘用)的高層次人才,在辦理引進(聘用)相關手續前,由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統一組織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7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在主管部門指定的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五)考察
根據面試、體檢結果研究確定考察人員名單,同一崗位有2名及以上考生的,確定前2名進行差額考察。考察的主要內容為本人德能勤績廉以及身體健康、心理健康、誠信和職位的匹配情況。對考察中發現有不適宜從事該崗位工作的,取消其資格,不予引進(招聘)。
(六)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后,對擬引進(招聘)人員在劍閣黨政公眾網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引進(招聘)手續。
四、主要政策待遇
按照《廣元市高層次人才引進暫行辦法》(廣委辦[2014]38號)、《劍閣縣引進高層次和緊缺人才暫行辦法》(劍委辦[2016]139號)規定,引進(招聘)人員政策待遇主要有:
(一)對本次引進(招聘)到我縣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合同,經考核合格的高層次人才,分別給予碩士研究生8萬、博士研究生15萬元的安家補助費用,安家補助費用在簽合同后一次性發放40%,余下的在規定服務年限內分年均額發放。在劍閣工作期間,碩士研究生按每人每月400元、博士研究生按每人每月800元標準享受“引進人才崗位津貼”,享受期限為5年(其中,縣委直管醫院引進的具有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學歷的高層次人才,可分別給予碩士研究生20萬元以內、博士研究生30萬元以內的安家補助費用;碩士研究生按每人每月1000元以內、博士研究生按每人每月2000元以內的“引進人才崗位津貼”,享受期限為5年,所需資金由醫院負責)。對引進(招聘)的高層次人才帶來的創新創業項目,可按劍閣縣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二)對引進(招聘)到無空缺編制的事業單位的高層次人才,核定專項編制解決。
(三)引進(招聘)到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高層次人才,首次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可不受單位專業技術結構比例限制,直接予以聘任。
五、組織管理
本次公開引進(招聘)高層次人才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由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組織實施,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監督。
六、咨詢與解釋
本公告由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劍閣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劍閣縣人才辦:(0839)6600983;
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39)6601297;
監督電話:中共劍閣縣紀律檢查委員會(0839)6712388。
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