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人員簡章
為加強賽里木湖景區社會面管控工作,經研究,2017年博州公安局賽里木湖景區公安分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0名警務人員。
一、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學歷須是經國家、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自治區(含兵團)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學歷;
2.退伍軍人(學歷可放寬至初中畢業)。
(二)報考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滿18周歲及以上,30周歲及以下(即:1987年1月23日至1999年1月23日);
5.有違法犯罪行為被公安機關查處的,不得報考;
6.職位所需要的其他具體條件詳見《2017年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人員職位表》。
查閱及下載地址:博爾塔拉政府網(http://www.xjboz.gov.cn)、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boz.xjrs.gov.cn)、博州公安網(http://www.bozga.gov.cn)。
報考人員對專業、年齡、學歷、族別、其他條件等信息有疑問的,可咨詢博州公安局、博州公安局賽里木湖景區公安分局、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1月23日—1月26日、2017年2月4日—2月6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時間);
2.報名地點: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樓服務大廳(北京南路468號);
3.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報名表(見附件2,附4張1寸近期免冠照片,考生自行下載打印)和職位需要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復轉軍人除需攜帶上述材料外,還需攜帶復員轉業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5.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6.資格審查,報名過程中一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環節,并現場發放《體能測試準考證》。
7.報名費:15元,考試費40元,合計:55元。
(二)體能測試
1.考生資格審查結束后,進入體能測試環節。體能測試科目:男生1500米、10米X4往返跑和立定跳遠,女生:800米、10米X4往返跑和立定跳遠。測試標準參照《公安民警體育鍛煉標準評分表》(見附件3)進行;
2.體能測試成績計入總成績。體能測試由高分到低分,按擬招聘職位人數1:2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體能測試成績相同者占面試入闈人員名額,體能測試成績相同且同為最后一名者,一同入闈面試;達不到規定入闈面試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闈人員。
3.體能測試時間:2016年2月9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體能測試準考證》。
(三)面試
1.體能測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等事宜,于2016年2月10日在博爾塔拉政府網、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博州公安網向考生公布。
2.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體能測試準考證》,在正式面試開始前30分鐘到達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正式開始后到達候考地點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一律采用漢語答題,滿分100分,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4.面試結束后,通過博爾塔拉政府網、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博州公安網向社會公布面試成績、總成績、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集中地點及注意事項。
(四)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體能測試成績(三項體能測試科目總成績÷3)×60%+面試成績×40%;
(五)體檢
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由博州公安局、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到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見附件4)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附件5)執行。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要求復查的,經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可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復查。復查只能進行一次。
體檢合格者方能進入下一環節,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本職位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從報考本職位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成績排序由高到低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負擔。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調劑
職位出現空缺時,2017001、2017002、2017003、2017004、2017005職位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相互調劑;2017007、2017008職位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相互調劑;2017009、2017010職位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相互調劑;2017011、2017012職位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相互調劑。并對調劑人員進行體檢、政審、公示。
(七)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應如實填寫《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人員政審表》(見附件6),在規定時間內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接受政審。
(八)公示
由招聘領導小組在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結果全部合格人員中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員。經州招聘領導小組審核后,通過博爾塔拉政府網、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博州公安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天。
(九)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經州招聘領導小組審批后,辦理聘用等有關手續。
三、工資待遇與管理
(一)此次招聘的警務人員參照事業單位新招聘管理人員標準確定工資福利待遇。一律實行聘用制,由博州公安局賽里木湖景區公安分局與新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頒發聘書,聘期5年。聘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續聘,不再續聘的解除聘用關系。
(二)聘期內,新招聘的警務人員參照自治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辦法進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比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整職級工資,考核不合格者可按聘用合同約定解除聘用關系。
(三)聘用單位依法為聘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四、監督及其它要求
對違反規定及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試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考官與考生有利益關系的,考生可提出考官回避申請。
五、其他事項
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另行通知。
本《簡章》由自治州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博州公安局0909-2238012
賽里木湖景區公安分局0909-2319608
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09-2318563
監督電話:
博州公安局紀檢委0909-2238015
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0909-2318191
2017年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警務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