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7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消防部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消防文職工作人員簡章》、《關于印發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新人社發〔2013〕141號)精神,阿克蘇地區公安消防支隊定于2017年2月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4名事業編制消防文職工作人員。
一、招聘對象
(一)符合崗位條件的普通院校畢業生;
(二)在新疆服務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學生、大學生村官;
(三)上述人員學歷應是經國家、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自治區(含兵團)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學歷。軍隊院校畢業生須是部隊服役期間入學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條件及學歷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年滿18周歲及以上,30周歲及以下。
(七)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全部條件。
三、招聘崗位、要求
(一)招聘崗位表詳見2017年阿克蘇地區公安消防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文職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下列人員不屬招考范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所在單位開除職務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編制人員考試錄用過程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被給予“不得報考”處理的人員;
4.參加并進入擬錄用公示的公務員或其他事業單位考試錄聘的人員;
5.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構成回避關系(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利害關系)的招考職位;
6.參加“5%人才儲備編制”、“特崗教師”等招聘考試,已簽訂服務協議未滿服務期的;
7.已在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人事關系(聘用合同關系)的;
8.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2017年2月6日—2月10日。
五、筆試
(一)筆試科目
筆試主要測試綜合素質,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筆試滿分100分,筆試試卷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字)統一命制。
(二)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2017年2月19日。
六、招聘程序
招聘考試程序按照發布招聘信息、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崗前培訓和上崗等步驟組織實施。
招聘簡章及崗位表于2017年2月4日12:00起在阿克蘇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aksrsj.gov.cn)公布。
阿克蘇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阿克蘇地區公安消防支隊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