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公路局2017年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重慶市公路局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選聘有關規定,經市交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決定公開選聘1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名額和職位
本次市公路局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具體職位見《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選聘對象和條件
(一)選聘對象
重慶市機關事業單位正式編制人員、具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2年及以上專業相關工作經歷。
(二)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專業要求:交通運輸規劃與管理專業、橋梁與隧道工程專業);
3.具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
4.具有2年以上專業相關工作經歷;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或試用期合格);
6.身體健康;
7.具備選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符合在本區縣(自治縣)、部門或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的規定;
9.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錄)已進入體檢及以后環節的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工作經歷、最低服務年限、現單位工作年限、取得學歷學位時間、年齡等截止時間均為2017年3月31日。
三、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選聘職位、資格條件詳見《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表》。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
(二)現場報名
本次選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考生可委托他人現場報名;委托報名的,須出示委托書及委托人、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
1.報名時間:2017年3月6日—3月10日。
2.報名地點:重慶市渝北區新牌坊二路148號市公路局602室報名,咨詢電話:89186794。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填寫《重慶市公路局2017年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經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同意后,報市公路局。報名需同時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選聘單位將在現場報名時對報考資格進行初審。
四、考試
(一)筆試
筆試為專業知識測試,分值為100分,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公路工程建設管理理論知識及綜合分析、組織協調、文字表達能力。
(二)面試
參加面試人選的確定方法為:依據《職位表》中規定的面試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若進入面試人員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則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體檢人員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次序,結合選聘名額,按照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若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若筆試總成績也相同,則加試面試,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環節)。
體檢由市交委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的規定執行。體檢中,嚴格執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市交委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市交委、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體檢、考察、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時,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六、公示
體檢、考察、資格復審均合格人員按規定確定為擬招聘人員。擬招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市交委政務網站和重慶市公路局公眾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擬聘單位及崗位、綜合成績、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七、辦理轉聘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對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市交委報經市人力社保局辦理審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實有據的,不予聘用;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按有關程序及規定辦理轉聘手續,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福利待遇,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考核。
八、紀律要求
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肅人事工作紀律,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附件:
1、重慶市公路局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2、重慶市公路局2017年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