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人員1人,將具體招聘細則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上虞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文化市場管理員1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上虞區常住戶籍,男性,身高170cm以上。
2、崗位要求: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3年內,即2014年-2016年畢業的學生),法律類、法學類專業,掌握基本電腦知識,能熟練應用Word、Excel等文檔操作。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3月2日-3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報名地點:上虞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424辦公室(區青少年宮對面);聯系電話:82214773。
3、報名提交資料:報名者隨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填寫招聘報名表。
(二)考試
根據報名人數多少決定考試形式。報名人數在10人以上的,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按筆試分占50%,面試分占50%,記入總成績。報名人數在10人及以下的,采用面試的方式。考試方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按招聘計劃人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具體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醫院參加體檢的作自動放棄處理,自動放棄和體檢不合格的空缺指標按總成績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和辦法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體檢費用自理。
(四)考察、公示
體檢合格者參加考察,考察內容為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和現實表現。經體檢、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并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內無異議的,予以錄用,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合格者正式辦理聘用手續。
四、其他有關事項
1、工作待遇。聘用人員的工資待遇參照區政府有關文件標準執行。
2、對報名人員所持證件、資料進行嚴格審查,凡應聘人員有偽造、假冒各種證件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與聘用資格。
3、已與區內外其他用人單位簽署了就業協議或聘用(勞動)合同,在辦理聘用手續時,不能提供解約或解聘證明書的,不予錄用;事后發現有上述情況的,解除聘用合同。
紹興市上虞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