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暫行)》(汕市人〔2014〕269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有關規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號)、和《關于轉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號)等的要求,本單位因工作需要,擬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12名,現公告如下:
一、單位情況簡介
我院為汕頭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直屬事業單位,是一所集預防、醫療、科研、教學于一體,以精神衛生為大專科,內、外、婦科配套的公益二類衛生機構。醫院住院環境良好,精神衛生專科居粵東先進地位,擁有CT、彩色B超、全自動生化分析儀、數字X光機、MECT治療儀等先進設備,設施配套齊全。
二、招聘崗位和條件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12名,其中精神科醫生5名,外科醫生1名,內科醫生1名,婦產科醫生1名,兒科醫生1名,影像科醫生2名,麻醉科醫生1名,詳見《汕頭市第四人民醫院2017年公開招聘崗位表》。
(二)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詳見《汕頭市第四人民醫院2017年公開招聘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學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6、2014、2015、2016年經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已被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事業單位管理規定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
由汕頭市第四人民醫院負責接受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7年 4月7日~4月13日。現場報名時間為:周一至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汕頭市金湖路50號汕頭市第四人民醫院六樓人保科。
(三)報名程序及須提交材料
1、填寫《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雙面打印,自貼相片);
2、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本人學歷證書、報考崗位要求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證件照3張(2吋);
5、2017年畢業生提供高校畢業生推薦表、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2015年、2016年辦理暫緩就業畢業生須提暫緩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
6、報考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在報名表中詳細不間斷地記述相關工作經歷,并在報名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4月13日。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編人員,需提供有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或聘用合同;非在編人員需提供有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或勞動合同;在企業或其他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工作的人員,需提供勞動合同,或工資證明,或社保證明。
7、在2014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13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市選聘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含農村社區,下同)擔任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助理或村(居)委會主任助理等對象,報名時需提供《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等材料。
(四)資格初審:由汕頭市第四人民醫院對報考者的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本人有關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關信息、證件與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善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
(五)發放準考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由本單位發放準考證。
1、準考證發放時間:2017年 4月27日~4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發證地點:本人憑身份證到汕頭市第四人民醫院人保科領取。
(六)注意事項
1、2017年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報名須于2017年9月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及職稱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2、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交納社會保險也不視為工作經歷。
3、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名需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其報考的證明材料。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滿分為100分。考試工作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工作規范(試行)》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執行。
(一)筆試
1、筆試內容:招聘崗位的相關專業知識,卷面滿分為100分。
2、筆試方式:閉卷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3、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詳見《準考證》。
4、筆試合格分數線:不得低于60分。
2014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13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市選聘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含農村社區)擔任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助理或村(居)委會主任助理等對象,筆試成績加5分。
5、筆試成績公布時間: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發布公開招聘公告的網站公布。
6、應聘人員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可以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下載并填寫《應聘人員查分登記表》,送汕頭市第四人民醫院申請查分。每個應聘人員只能申請查分一次。分數核查的范圍限于:
1)主觀題卷面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
2)客觀題答題卡作答而無考試成績的;
3)有違紀、違規、異常記錄的。
汕頭市第四人民醫院在收到查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作出書面答復。經核查需要更改分數的,由汕頭市第四人民醫院在3個工作日內更改網上公布的分數,并通知所涉及的應聘人員。
(二)面試1、面試人數:面試對象按招考職位擬招聘人數分段計算,具體計算函數為:1、Y=2X(1≤X≤3);2、Y=1.5 X+1(3
2、面試對象的確定:各職位面試人數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績高低順序確定,不足比例,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3、面試人員名單公布時間: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在發布公開招聘公告的網站公布。
4、面試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方式:采取現場答辯方式。
6、面試主要考評應聘人員崗位素質,專業知識和(或)專業技能;
7、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
(三)考試總成績。
1、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2、公布總成績和入圍體檢人員名單時間:在面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公布。
五、體檢
(一)依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二)體檢標準: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執行。體檢費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三)體檢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七、擬聘人選公示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有關聘用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九、其他事項
(一)遞補聘用。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二)信息公布:本次公開招聘的公告、筆試成績、面試人選、總成績、體檢對象公示、考察人選、擬聘用人選公示等事項按規定的時間同時在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hrss.shantou.gov.cn/),汕頭人才網(http://www.strc.com.cn)、汕頭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http://www.stwsj.gov.cn)和汕頭第四人民醫院網站(http://stsyy.org.cn/)公開發布。
十、本次公開招聘由汕頭市第四人民醫院組織實施。
十一、聯系部門、監督部門及電話
汕頭市第四人民醫院人保科:0754-88200023;
汕頭市第四人民醫院院辦公室:0754-88201786;
汕頭市衛生和計生局人事科:0754-88547977;
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54-88179804。
2、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
汕頭市第四人民醫院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