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淮安市淮安醫院發展需要,改善人才隊伍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發〔2011〕525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經淮安區委、區政府同意,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事業編制)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詳見《2017年淮安市淮安醫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2. 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含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的國外留學人員或者港澳臺地區高校畢業生)。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階段所學專業須為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被《崗位表》收入的,經淮安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認定,該專業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相近的,即視為符合專業條件。
其中: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研究生須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屆時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其他考生須于報名截止時間(2017年5月5日)前取得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等證書。
3.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學位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研究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
2017年4月24日—5月5日,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
淮安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淮安區西長街343號天輝醫藥公司院內)四樓會議室,咨詢電話:0517-80995572。
3.報名要求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內的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原件。已與相關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提供就業協議書原件和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復印件)。
(3)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國外留學人員或者港澳臺地區高校畢業生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
(5)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照2張。
現場報名確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者除提供委托人報名材料外,須同時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資格審查
由淮安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填寫報名表,報名表經審核人員簽字確認后方為報名成功。
報名工作結束時,符合條件報名人數需達《崗位表》規定開考比例的倍數,不足相應倍數的按比例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
(二)考試
1.考試采取專業化面試方式。
2.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現場通知考生。
3.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與考察
在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面試成績(成績計算環節取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如面試成績相同,由淮安區衛計委組織加試),按崗位實際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人員名單在淮安區政府門戶網站公示。
在職人員參加體檢前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對不能按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應聘人員,取消其體檢資格,并在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由淮安區衛計委統一組織體檢和考察。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進行。考察參照省委組織部等3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7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屬及部分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考指南》執行。
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或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的,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淮安市人社局網站、淮安區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
在公示與聘用審批階段,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或因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而出現空額的,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一次性遞補。聘用備案或審批后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因擬聘人員個人原因沒有報到的或逾期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四、聘用及相關待遇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滿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員待遇按照淮安區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或組織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員責任自負。招聘工作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為方便群眾監督,特設立監督電話:
監督電話:
淮安區紀委、監察局 0517-85912401
淮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17-85912042
淮安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0517-80995579
咨詢電話:
淮安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人事科 0517-80995572
本公告由淮安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淮安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