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公共資源交易行為,建立健全公共資源交易監督體系,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對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各方主體行為的作用,根據《廣西公共資源交易社會監督員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擬在全市范圍內公開選聘一批公共資源交易社會監督員(以下簡稱“社會監督員”),具體事宜如下:
一、選聘范圍
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檢司法人員、企事業單位人員、社會團體人員、新聞工作者、學者,以及關心我市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的社會各界人士。
二、選聘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服從組織領導;
(二)堅持原則,作風正派,廉潔自律,客觀公正,無不良社會記錄,熱心社會監督工作;
(三)愿意履行社會監督員職責,有較強事業心和社會責任感,敢于發表意見;
(四)熟悉公共資源交易相關法律法規,具有一定的專業技術水平,有較強的分析解決問題能力;
(五)身體健康,有參加社會監督活動的時間。
三、選聘程序
采取個人自薦報名和單位、組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申請人經審核、培訓考核通過后,由柳州市政務服務監督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政管辦”)頒發聘書,并向社會公布名單。社會監督員聘期每屆二年。社會監督員在行使監督職責期間,由市政管辦支付一定的勞務報酬。
四、工作職責
(一)通過明察暗訪等監督渠道,監督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服務質量、工作效率和工作作風;
(二)接受監管部門邀請,對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的前期調研、資格預審、開標、評標、驗收、考察等活動進行現場監督,獨立負責的提出監督意見。社會監督員應將公共資源交易過程中的監督意見記錄在監督日志中,并及時反饋至市政管辦;
(三)根據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的需要或社會監督員的提請,參加開標、評標(審)活動或對項目的整個交易過程進行跟蹤監督。對代理機構、招標采購單位、評標委員會、監管部門等公共資源交易各方主體在項目操作過程中存在的不規范行為,記錄在監督日志中并及時反饋至市政管辦;
(四)協助監管部門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政策事件或相關投訴事項的查處;
(五)協助監管部門對評委的評標(審)行為給予考評;
(六)反映、轉遞社會公眾對部門、行業及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發生損害國家、集體和群眾利益問題的檢舉、投訴;
(七)向市委、市政府及相關監管部門提出加強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見、建議;
(八)積極宣傳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
(九)積極參加市政管辦組織的研討會議、調研活動、學習培訓等;
(十)保守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掌握的工作秘密;
(十一)廉潔奉公,依法辦事,不得違反規定收受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的財務或其他好處;
(十二)不得以社會監督員名義參與有損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形象的活動。
五、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間: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4日。
(二)報名流程:見附件1。
(三)提交材料:《公共資源交易社會監督員推薦表 》(見附件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執業資格證、專業技術職稱證、自薦信或推薦材料(以上材料核驗原件,提交復印件1份)。
(四)電子郵箱:ggzyjyjgb @163.com。
(五)報名地點:柳州市文昌路66號文昌綜合樓西裙樓柳州市政務服務中心101室。
(六)聯系電話:0772-2629024、2660170。
1.公共資源交易社會監督員報名流程
2.公共資源交易社會監督員推薦表
柳州市政務服務監督管理辦公室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