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招聘名額2名。
三、招聘人員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會計、經濟、金融、計算機等專業均可;
5、年齡25周歲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在滁州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3年6月17日--月24日
報名地點:滁州市瑯琊路219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綜合科,咨詢電話3035115。
2、應聘人員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和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的學歷、學位、執業(職稱)資格證書。應屆畢業生畢業證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須提供學生證原件、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以及所在學校蓋章的“2013年畢業,現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材料等。
(三)、考試
考試成績由筆試和面試成績加權計算,筆試占40%,面試占60%。
1、筆試。筆試內容:會計、經濟等基礎知識。筆試分值100分,考試時間50分鐘。
2、面試。
注重考察應試者語言表達、溝通、應變和接人待物等方面的能力。
筆試、面試地點:滁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察
由建委人事科和公積金中心兩名及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考察組負責復查核實應聘者報名資格條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五)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加權成績,取前4名進入考核,公積金中心網站公示7天無異議后,考核組提出意見,報市建委批準后,決定擬錄用人員,公積金中心網站公示7天無異議后,決定聘用人員名單。
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個月。聘用人員簽訂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書,首次聘用期一年。
(六)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要求組織實施,市建委人事科、監察室監督。
五、待遇
執行市建委統一的聘用人員工資標準
按照規定繳納五險一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
根據連續工作年限及物價、工資水平逐年提高待遇。
滁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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