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人才結構,推進人才興區戰略,為烏當區社會經濟發展和建設生態健康之區提供人才支撐和智力支持。根據《貴陽市引進高層次人才辦法》有關規定,結合烏當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引進高層次人才。為確保引進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2017年烏當區引進高層次人才簡章》,以下簡稱“簡章”。
一、引進計劃和原則
(一)引進計劃
本次引進高層次人才共計15名,具體詳見《2017年烏當區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進原則
引進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愿報名、擇優選拔的選人機制,堅持工作需要與具備專業特長相結合、考試與考核相結合。
二、引進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引進對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
2.業務經驗豐富,實際操作能力強且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職稱類別與需求專業相符)。
3.獲得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學歷認定的海外留學博士、碩士研究生。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并符合以下條件者均可報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廉潔奉公,作風正派,愛崗敬業,具有很強的事業心;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9年4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歲以下(197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197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引進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
4.具備引進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以下人員不得報名:
1.在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2014年4月1日以來,因辭職、離職、調動等原因離開貴陽的高層次人才。
3.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應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的。
4.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未經單位或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人員。
7.聘用后的職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8.不符合引進職位要求條件的人員。
9.原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10.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取的人員。
三、引進程序
引進工作按照編制需求計劃、發布簡章、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引進簡章在烏當區政府門戶網上統一發布。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5月8日9:00時至5月12日17:00時。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相結合。網上報名的請把相關資料投遞到郵箱1813297231@qq.com報名;現場報名的請把相關資料提供到烏當區人才交流中心辦公室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可登陸烏當區人民政府網下載并填寫《2017年烏當區引進進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并附以下資料: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普通高校全日制畢業生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國外學歷須有教育部提供相關學歷印證材料。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或戶籍所在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公章的不超過有效時限的戶籍證明原件);
(3)副高級及以上職稱人員須提供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2寸同底彩色照片2張及電子檔。
報名中通過初審人員的人數達到擬引進崗位計劃數2:1比例的崗位進入考試環節;報名中通過初審人員的人數與擬引進崗位計劃數達不到2:1比例的,考生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時間為5月15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逾期視為改報無效)。 報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予以調整或取消。
3.資格審查。主要是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是否按規定進入下一環節等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人才引進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二)領取準考證
領取《準考證》時間為2017年5月26日—5月2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領取地點為烏當區人才交流中心辦公室。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領取。《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環節的重要憑證,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
(三)筆試
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筆試采取閉卷測試,不指定參考書和筆試范圍,筆試成績按100分制計分.
筆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含臨時身份證,不含戶口簿、駕駛證、護照等其他身份證明)和《準考證》原件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同時,其他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從高到低按崗位需求與考生不低于1:1、不高于1:5的比例進入面試,若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則一同進入面試。未參加筆試考試或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筆試成績在烏當區政府門戶網上公告。
(四)面試(試教)
面試(試教)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主要測試引進對象的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舉止儀態、綜合素質等進行綜合評價。
烏當區委黨校崗位報名人員進行試教,不進行面試。
面試(試教)成績按100分制計分,面試(試教)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參加面試(試教)或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試教)成績在烏當區政府門戶網上公告。
(五)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百分制折算后成績占40%、面試(試教)成績占60%計算。筆試成績、面試(試教)成績及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總成績在烏當區政府門戶網上進行公告。
(六)體檢
參加各崗人才引進體檢的考生按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分確定,若同一崗位末位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在指定的綜合性醫院、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方能作出判斷的,可進行復檢。
體檢結果公布后,人才對結果有疑義的,在國家體檢標準規定允許復檢的項目內,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七)考核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核對象。考核內容為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工作由區人社局統一布置,各用人單位負責具體實施。考核組由2人以上組成,考核組應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八)遞補
因擬引進人員自愿放棄,或在體檢、考核等環節不合格,導致引進崗位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同一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每個崗位僅限遞補2次。進入公示環節后,不再進行遞補。
(九)公示及辦理聘用手續
1.公示。經過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烏當區政府門戶網”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的人員,公示結束后,報區委、區政府審核同意后。各用人單位根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聘用的文件,按照管理權限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尚未畢業的研究生待取得畢業證及學位證后辦理聘用手續)。《聘用合同》簽訂后,不得參加各級機關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據有關規定解除聘用關系,由用人單位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四、工作要求
(一)紀律監督
本次人才引進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在引進過程中,堅持原則,遵守紀律,按程序,條件嚴格把關,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如有違紀情況發生,涉及引聘對象的取消其考試及聘用資格,涉及相關工作人員的按規定給予其紀律處分。
(二)回避制度
認真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于回避制度的規定。對違反回避規定的公開招聘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對相關人員予以批評教育,造成不良影響的,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三)本簡章解釋權屬烏當區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未盡事宜由烏當區人才工作協調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0851—86402830(烏當區人才辦)
0851—86301103(烏當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監督電話:0851—86402350(烏當區監督局)
烏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