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鼠疫防治所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河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直屬單位河北省鼠疫防治所 2017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招聘單位河北省鼠疫防治所,為河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駐地在張家口市。
主要職責是:預防和控制全省范圍內人間、鼠間鼠疫的發生和流行;指導全省鼠疫防治和滅鼠工作;培訓鼠防專業技術人員和滅鼠技術骨干;開展鼠疫防治應用研究,研究試驗滅鼠新技術、新方法;每年承擔監測點的鼠疫監測任務,負責全省鼠害監測。同時作為全國重點鼠疫應急預備隊之一,隨時準備支援全國各省區的鼠防工作。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統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筆試、面試)、考察、體檢、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四、招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2017年河北省鼠疫防治所擬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崗位人員4名,具體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附件1:《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統一招聘)崗位信息表》。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報名網址: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ww.hebpta.com.cn)。報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請查閱《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報名。
2、準考證發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自行下載打印。
(二)筆試
筆試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實施,時間、地點、考試內容、筆試成績查詢方式等相關信息詳見《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三)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面試滿分100分。面試當場打分,面試成績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當天在河北省鼠疫防治所公示欄張貼。
4、資格復審。面試前,由招聘單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在讀學校證明(加蓋學校公章)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5、總成績合成。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總成績滿分100分。總成績=筆試成績÷2×40%+面試成績×6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
(四)體檢、考察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照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者確定人選。體檢工作由河北省鼠疫防治所統一組織,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的,由河北省鼠疫防治所辦公室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經考察、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河北人社網、河北省鼠疫防治所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六)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詢電話:0313-5988220、5988237(河北省鼠疫防治所辦公室)
監督舉報電話:0311-88616879(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北省鼠疫防治所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