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倉前社會治理大聯(lián)動工作,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平安巡防隊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治安巡防、城鎮(zhèn)管理、網格協(xié)管員等崗位人員40名,均為男性。
二、招聘范圍
招聘范圍:余杭區(qū)戶籍人員及持倉前、余杭、五常、閑林、中泰街道持暫住登記證明的中共黨員或退伍軍人或大專學歷及以上的人員。
三、招考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犯罪記錄。
2.熱愛治安巡防、城鎮(zhèn)管理、網格協(xié)管員等工作,熱心為群眾服務,服從管理,甘于奉獻,有一定的組織協(xié)調和崗位獨立工作能力。
3.招聘人員的年齡在22—35周歲(即1982年4月30日至1995年4月30日期間出生)。復退軍人年齡放寬到20周歲——35周歲。(即1982年4月30日至1997年4月30日前)。
4.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需要的身體條件。男性身高1.66米以上。雙眼裸視力0.5以上,身高視力初檢另行通知。
5.招聘人員的文化程度為:余杭區(qū)戶籍人員、符合條件的持暫住登記證明的中共黨員或退伍軍人為全日制高中及以上。
6.具備崗位所規(guī)定的其它招聘條件。
四、招聘辦法與程序
按照公正、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磮竺Ⅲw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17年5月16日至5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倉前街道辦事處(倉前街道向往街1008號樂富海邦園18幢倉前街道綜治科206辦公室,聯(lián)系人:孫許萍,電話:0571-88615207。
3.報名方式:報名時隨帶戶口薄、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復員退伍軍人證明、從事相應工作經歷證明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張,并由報名者本人當場填寫《報名登記表》一份。
4.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對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資格。開考比例為1∶2,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人數(shù)。
5.準考證領取:5月22日(星期一)憑身份證到倉前平安巡防大隊部206辦公室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的,視作放棄資格。
(二)體能測試、筆試、面試
1.體能測試:5月22日符合報名條件人員參加體能測試,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評分標準》組織執(zhí)行,并按照測試成績的10%計入總分。
2.筆試:由倉前平安巡防大隊統(tǒng)一組織筆試,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內容主要為“綜合基礎知識+基礎法律知識”。報名人員須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科目一門,滿分為100分。
3.面試: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從高至低錄入招聘名錄序列,并根據(jù)筆試成績按招考計劃數(shù)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政審
面試結束后,按照考生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50%和體能測試1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數(shù)1∶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結束后,按招考計劃數(shù)1∶1.1比例確定政審對象。政審不合格的,可依次遞補。政審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核工作細則》(試行)辦法執(zhí)行。
(四)加分:退役士兵以部隊實際服役年限折算軍齡分給予加分,每服役滿一年給予總成績加1分,中共黨員的總成績加3分,兩項不累計加分,加分最高不超過5分。
(五)公示、錄用
經體檢、政審合格后,確定錄用對象。擬錄用人員名單在相關網站公示3天,公示后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錄用報到手續(xù)。錄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對逾期不能報到或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五、其他事項和相關待遇
1.體檢(考察)費用自理,體能測試當天著運動裝。
2.錄用人員與相關公司及村社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內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錄用后工資福利待遇參照編外用工人員標準享受相關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內發(fā)基本工資。
3.本次招聘后,1年內出現(xiàn)人員空缺的,可從此次招聘參加面試人員中依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予以替補。
咨詢電話:倉前平安巡防大隊 0571-88615207
本公告由倉前平安巡防大隊負責解釋。
余杭區(qū)倉前平安巡防大隊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