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第一榮軍醫院、廣東省民政廳政務服務中心是民政廳所屬事業單位,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7、符合廣州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8、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詳見《廣東省民政廳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2)。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按規定簽定聘用合同,執行國家、廣東省及聘用單位有關薪酬待遇。
四、報名
(一)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請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按網上提示辦法進行報名、填寫個人信息、提交相關材料、下載打印準考證、查詢筆試成績等。
(二)報名時間。
2017年5月22日9:00—5月28日17:00。
(三)打印準考證時間。
2017年6月6日9:00起至6月10日9:30前。請自行從報名系統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四)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
2、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其崗位條件為“企業管理”(財務管理方向),那么專業中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3、2017年應屆畢業生包括2017年9月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學位證及尚處于暫緩就業協議期限內、具備應屆生身份的畢業生。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于資格復審時提供相關材料。
4、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內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5、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復審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6、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17年6月10日(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內容:醫療類專業技術人員筆試內容為醫學公共基礎知識,其他人員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測評。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該崗位并列。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公布,考生登陸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查詢。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5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如入圍人數達不到1:5的,按照實際入圍人數進入面試。
面試前需進行報考資格復審。持本人準考證、報名表、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和其他與崗位條件相關的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到招聘單位進行報考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請保持通訊暢通。
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省民政廳網站公布,面試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
(三)確定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六、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參加體檢人員到指定的三甲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嚴格執行。
體檢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由用人單位提前2個工作日通知進入體檢人員。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八、公示和聘用
報考人員經考試、體檢、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將名單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省民政廳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經考核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按照有關規定取消聘用。
九、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關于年齡、工作經歷等時間界限計算至報名截止時間。
(二)關于遞補調劑的說明。
因面試人選出現空缺、體檢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或者個人放棄聘用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由省民政廳決定是否進行遞補調劑。
如需遞補的,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出現崗位空缺且無人員遞補的情況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報考其它崗位符合條件的候選人中,根據考生成績高低擇優調劑。
十、聯系方式
咨 詢 電 話:020—84192843(省第一榮軍醫院)
020—83184157(省民政廳政務服務中心)
監督投訴電話:020—83333384(省民政廳人事處)
附件1公開招聘單位情況簡介.doc
廣東省民政廳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