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現向社會公開招聘城管執法輔助人員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和崗位
此次共招聘城管執法輔助人員10名。協助開展城市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政策法規宣傳、信息收集及日常巡查工作。
二、招聘條件
1.具有平涼市戶籍且在平涼市長期居住的居民;
2.政治堅定,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
3.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軍隊退役人員年齡放寬至35周歲以下。(因工作崗位需要,此次招聘限男性)
4.道德品質好,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勤奮敬業,現實表現好,身體健康,無肢體殘疾;
5.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過刑事處罰(含免于追究刑事責任)和治安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3)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
(5)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員;
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退役士兵、大專以上畢業生。
三、報名、面試及錄用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同時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程序如下:
(一)報名。報考人員于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涇川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辦公樓二樓201室(涇川縣城建設路1號)現場報名,報名時需提交個人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報名表(在執法局辦公室領取)及個人近期二寸藍底免冠照片1張。
(二)面試。報名結束后,由執法局黨組組織統一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并由面試人員簽字確認。
(三)錄用。依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面試人數的1/2錄用(招滿10人為限),。
四、辦理聘用手續
面試結束后,由執法局黨組研究審定后,辦理聘用手續。城管執法輔助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后,正式聘用,聘期一年,聘期結束前一個月對城管執法輔助人員進行考核,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的繼續簽訂勞動合同,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工資待遇
此次招聘的城管執法輔助人員不具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在縣執法局及其執法人員的指揮和監督下,協助執法人員從事輔助性、保障性工作。月工資包括基礎工資、績效工資和浮動工資三部分。試用期僅享受基礎工資,1200元/月。試用期滿后工資按照《執法局人員聘用及工資管理制度》執行。
聯系電話:0933-3305926
涇川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