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該縣事業單位工作需要,充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經縣政府研究,報市有關單位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和《關于印發洛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洛政辦[2006]100號)有關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及辦法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職位
本次招聘衛生系統護理和臨床醫學類60名,計算機類5名;鄉鎮政府所屬事業單位29名;縣直委局(除衛生)所屬事業單位19名。
具體招聘職位及要求詳見本方案后附的《嵩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擬聘用職位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具有國家統招的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含2013年7月底以前畢業的應屆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無任何違法亂紀行為;
(2)品行端正,政治素質高,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至35周歲以下,即1978年6月30日至1995年6月30日期間出生;
(4)服從組織分配;
(5)身體健康,能勝任擬報考職位;
(6)具備擬錄用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職位條件詳見《嵩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擬聘用職位表》)。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為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等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1、報名時間:2013年6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嵩縣縣委黨校(縣城石磊街3號)
3、報名資格審查:
采取現場資格審查并提交材料的方式進行,屆時考生在網上自行下載并填寫《嵩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附件2),并提交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2份,附報名表后):
①有效身份證;
②畢業證(國外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畢業證的2013年應屆畢業生,應持畢業院校就業指導部門開具的有效證明(證明樣表見附件3)和加蓋公章的空白就業協議書(全套);
③就業報到證(外省院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需經河南省大中專學生就業服務中心(鄭東新區金水東路與農業東路交叉口)蓋章;擇業期內未辦理就業報到證者,持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加蓋公章的就業協議書(全套));
④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
⑤在職人員另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4、資格審查合格考生,按規定交納考務費30元,信息采集費12元,并當場進行數碼照相。憑繳費收據和身份證于7月3日至4日到原報名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5、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不符合招聘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各職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職位計劃的比例不低于4:1;報考衛生系統臨床醫學類職位的比例放寬至3: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職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報考該職位人員可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不符合條件或不愿意改報的,退還所交費用。
(二)確定加分對象
1、加分條件
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符合本次招聘職位條件的下列人員可享受筆試卷面成績加10分的政策:
(1)服務嵩縣的大學生村干部,截止2013年6月30日在村任職(任教)滿兩年且考核合格者;
(2)服務嵩縣的“三支一扶”學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者。
2、提交材料
申請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報名時自行下載并填寫《嵩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附件4),同時分別提交以下材料:大學生村干部需提供縣委組織部出具的截止2013年6月30日在村任職(任教)滿兩年且考核合格證明;三支一扶人員需提供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書。
以上人員未在報名期間內申請享受加分政策并提交相關材料的,視為放棄享受資格。經審核符合條件人員,將予以公示,公示后無異議的,享受加分政策。對于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三)筆試(滿分100分)
1、筆試內容:
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其中報考衛生系統臨床醫學類和護理類職位的考試科目為《醫學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2013年7月6日上午8:30--10:30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考生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
3、筆試成績計算:筆試成績=筆試卷面成績+加分
4、筆試成績在嵩縣人才網進行公布,請考生注意登陸查看。
(四)面試(滿分100分)
根據筆試成績,按選招職位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者,均進入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擬任職位的匹配性、邏輯思維能力、組織管理能力、分析與解決實際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和舉止儀表情緒穩定性等。
實際參加面試的應試者人數形不成競爭的,應組織現有人員面試,應試者面試成績須達到本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總成績的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將在上述網站予以公布,請屆時登陸查看。
總成績并列時,依次按筆試成績高低和學歷層次確定進入體檢、考察和擬聘用人選。
(六)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選招職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規定進行。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人員本次所報職位不予遞補。
體檢相關事宜將通過上述網站進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請考生屆時登陸查看。
(七)考察
對于體檢合格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按選招職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人員。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洛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洛政辦[2006]100號)的有關規定和辦法,對進入人員進行全面考察,同時進行資格復查。
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人員本次所報職位不予遞補。
(八)聘用
考察和資格復查合格者,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者,即確定為新聘用人員。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實行崗位管理。新聘用人員在聘用公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報到,不服從分配或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聘用公告發布網址仍為嵩嵩縣人才網。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錄,嚴格按報考職位聘用,不允許跨職位調劑聘用。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參加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聘用資格。招聘實行誠信原則,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或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律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和縣紀檢部門全程監督。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項,由領導小組視具體情況進行調整或補充。
其他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79-66312028
附:
1.嵩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擬聘用職位表
2.嵩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3.應屆畢業生學歷情況證明
4.嵩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
5.嵩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目錄解釋
嵩縣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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