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荔灣區產地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建立健全基層專職農產品質量安全員隊伍,經荔灣區政府同意,現向社會公開招聘街道專職農產品質量安全員(編外聘用人員)1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招聘職位和人數
詳見附件1《荔灣區公開招聘街道專職農產品質量安全員職位表》。
二、應聘人員須具備的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思。
2.事業心責任感強,熱愛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勞、無私奉獻精神。
3.遵守紀律,服從安排,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
4.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農業或食品安全相關專業的優先聘用。
5.有一定的文字書寫、語言表達、組織協調和計算機應用操作能力。
6.年齡在40周歲以下。
7.具有農業技術推廣、農產品快速檢測工作等農業行業工作經驗的,或具有助理農藝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優先聘用,且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
8.應聘職位所屬街道居民應聘屬地安全員隊伍的優先聘用,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
9.身體健康,能夠適應在艱苦條件下工作。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有參加***或其他邪教組織經歷的;從事過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道德品質上有劣跡行為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按照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培訓、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17年9月4日(星期一)—9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2.報名地點
應聘人員到報考職位所屬的街道辦事處進行現場報名,地址如下:
(1)荔灣區人民政府石圍塘街道辦事處(地址:荔灣區芳村大道西芳信路17號5樓,聯系人:吳婉微,咨詢電話:81555161)。
(2)荔灣區人民政府茶滘街道辦事處(地址:荔灣區茶滘路茶香街1號2樓202室,聯系人:王美娜,咨詢電話:81570582)。
(3)荔灣區人民政府沖口街道辦事處(地址:荔灣區芳村大道東88號新年鴻大廈408,聯系人:梁麗君,咨詢電話:81580021)。
(4)荔灣區人民政府白鶴洞街道辦事處(地址:荔灣區培真路2號之一,聯系人:劉江峰,咨詢電話:81805248)。
(5)荔灣區人民政府東漖街道辦事處(地址:荔灣區浣花路浣南街4號A,聯系人:曾憲福,咨詢電話:81510461)。
(6)荔灣區人民政府東沙街道辦事處(地址:荔灣區東沙大道玉蘭路3號、5號,聯系人:梁海敏,咨詢電話:81496032)。
(7)荔灣區人民政府中南街道辦事處(地址:荔灣區花地大道南496號三樓306室,聯系人:陳健波,咨詢電話:81512411)。
(8)荔灣區人民政府海龍街道辦事處(地址:荔灣區龍溪大道288號四樓,聯系人:張志文,咨詢電話:81416359)。
3.報名要求
(1)本次招聘只受理現場報名。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戶口本、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與應聘職位條件相關的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張。相關資料的原件核驗后退回,復印件存檔備查。
因故需代報名的,代報者須提交應聘人員本人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應聘人員親筆簽名的委托書。
(2)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填寫《報名表》(詳見附件2)。《報名表》可在“廣州荔灣”門戶網站(www.lw.gov.cn)下載。
(3)應聘人員應符合公布職位的資格條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4)符合資格條件、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發放準考證參加筆試。
(5)本次考試不設開考比例。參加筆試人員名單于2017年9月14日在“廣州荔灣”門戶網站(www.lw.gov.cn)公布。
(6)領取準考證時間:2017年9月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地點:原報名地點。
因故需代領準考證的,代領者須提供本人及應聘人員身份證原件、應聘人員親筆簽名的委托書。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者視作自動放棄考試。
(二)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其中,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成績滿分為100分,按30%計入總成績;60分為合格線,原則上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成績滿分為100分,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按70%計入總成績。
1、筆試
筆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包括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科學發展觀、十八屆四中全會、五中全會及六中全會的會議內容及會議精神、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行政管理、法律知識、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公文寫作常識和時事政治等;專業基礎知識,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藥管理條例》等。
考生筆試成績于2017年9月25日前在“廣州荔灣”門戶網站(www.lw.gov.cn)公布。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職位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數如達不到設定的比例,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若招聘職位沒有應聘人員達到合格分數線,經應聘人員本人同意,可從其他招聘職位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進行面試。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具體安排于2017年9月25日前在“廣州荔灣”門戶網站(www.lw.gov.cn)公布。
2、面試
面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面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面試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按抽簽順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
若招聘職位沒有足夠應聘人員達到合格分數線,經應聘人員本人同意,可從其他招聘職位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面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應聘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較高者。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考試環節,具體另行通知。
筆試、面試成績分別按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到的考試總成績將于2017年9月29日在“廣州荔灣”門戶網站(www.lw.gov.cn)公布。
(三)體檢
根據總成績的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對象在指定時間統一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考《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聘人員可在得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招聘單位提出復檢申請,經批準后由招聘單位或有關部門組織到指定醫院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復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體檢合格的,進入考察環節;若出現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資格者,將結合招聘職位的考試情況,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四)考察
由招聘單位組建考核小組,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學歷、工作、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若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對象放棄考察的,則結合招聘職位的考試情況,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荔灣”門戶網站(www.lw.gov.cn)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在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查。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查實符合條件的確定為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公示后放棄聘用的,則結合招聘職位的考試情況,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六)培訓
市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將組織開展安全員隊伍崗前教育培訓工作,聘用人員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七)聘用及相關待遇
擬聘用人員在提供學歷(學位)鑒定證明后,按照應聘職位所屬街道通知要求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規實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機關事業編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由各相關街道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工作的實際情況確定。
聘用人員的工作待遇按照《廣州市街(鎮)專職農產品質量安全員隊伍建設工作方案》(穗農〔2017〕125號)、《荔灣區街道專職農產品質量安全員隊伍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等相關文件執行。安全員隊伍按規定辦理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繳納住房公積金。
四、其他
筆試時間如有變化,以實際通知為準,相關后續工作的時間安排相應順延。
本次招聘工作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處理。本公告由荔灣區水務和農業局負責解釋。
附件1:荔灣區公開招聘街道專職農產品質量安全員職位表.xlsx
附件2:報名表.doc
附件3: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7年版).xlsx
荔灣區水務和農業局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