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縣2013年第四季度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名額171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彭水自治縣2013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見附件,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附件),考生年齡的計算時間截止為2013年12月4日;
5.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6.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5周年以上。
7.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③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④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⑤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⑥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以及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⑦現役軍人;⑧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⑨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⑩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
報名、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為:
1.報考彭水自治縣人民醫院、彭水自治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報名時間及地點:重慶醫藥高等專科學校:2013年12月5日8:30-10:00
(地址:重慶市沙坪壩區大學城中路82號重慶醫藥高等專科學校)
2.報考基層醫療衛生單位及其他衛生事業單位招聘時間地點安排
(1)重慶醫藥高等專科學校:2013年12月5日8:30-10:00
(地址:重慶市沙坪壩區大學城中路82號重慶醫藥高等專科學校)
(2)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科學校:2013年12月7日8:30-10:00
(地址:萬州區百安壩天星路366號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教學廣場)
3.報考彭水自治縣中醫院、彭水自治縣婦幼保健院、彭水自治縣結核病防治所招聘時間地點安排
湖北民族學院:2013年12月7日14:00-17:00
(地址:湖北民族學院桂花園校區團結廣場)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者須持本人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附加成績單)或2014年應屆畢業生證明(寫明學歷、專業并加蓋院校公章)、近期同底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到指定地點報名。經初審合格后填寫《考試報名表》,并領取《準考證》。
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緊缺特殊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五、考試考核
1.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專技崗位的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考試內容以2013年下半年發布的考試大綱為準)、醫學基礎知識和醫學法律法規,分值為100分;職員崗位的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管理基礎知識》(考試內容以2013年下半年發布的考試大綱為準)和本專業基礎知識,分值為100分。
(2)面試。面試比例為1:2。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同時進入面試。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其中,屬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可適當放寬比例。經核準放寬比例的崗位以及無法遞減的崗位,考生筆試成績須達到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分,方可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以報名當天通知為準。不按通知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資格,其缺額按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綜合素質情況,分值為100分。成績當場公布,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員。考官對考生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成績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2.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報考專技崗位總成績計算方法: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50%。
報考職員崗位總成績計算方法: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由彭水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不能確定,則加試面試。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時,不再遞補。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彭水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人員由彭水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時,不再遞補。
七、公示
衛生事業單位人員考試考核成績等有關事宜,由彭水自治縣衛生局組織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彭水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通知的時間,持相關證件到指定地點報到。并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報縣人力社保局審批。本次招聘人員須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
經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受聘人員在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的,取消聘用。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其它
1.報名、考試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咨詢附表中招聘單位聯系人。
2.縣衛生局聯系電話:023-78449546
3.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23-78496838(縣人力社保局)
本簡章由彭水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彭水自治縣2013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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