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巴南區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我區教育衛生事業單位人員結構,充實教育衛生專業技術人才隊伍,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結實我區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2014年巴南區教育衛生事業單位專業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此次擬招聘的崗位共110個。其中:教育事業單位80個,衛生事業單位30個。具體崗位情況見《2014年巴南區教育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教育事業單位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
3.“985”、“211”工程院校2014年應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2013、2014屆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藝體類崗位可放寬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2013、2014屆本科及以上非師范專業的畢業生。
4.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2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
5.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生在正式聘用時必須交區教委審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6.普通話水平二級乙等及以上(其中,語文教師崗位需二級甲等及以上);
7.熱愛教育事業,具備教師職業道德;
8.符合崗位招聘的其他條件(見附件“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
9.身心健康;
10.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衛生事業單位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
3.“985”、“211”工程院校2014年應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2014屆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護理、醫學影像、兒科、麻醉、中醫等緊缺急需專業學歷可放寬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學歷。
4.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7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
5.專業學科原則上每科成績為優秀,公共學科每科為良好以上(以學生的原始成績單為準);
6.符合崗位招聘的其他條件;
7.身體健康;
8.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三)下列情形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12月3日-4日。
2.報名地點:教育事業單位在巴南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報名;
衛生事業單位在巴南區衛生局組織人事科報名。
3.資格審查:報名者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2014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位證、普通話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成績單、獲獎證書以及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記照片2張(黑白、彩色均可)。根據招聘崗位和條件,比照應聘人員在校專業成績、獲獎、實際表現、專業能力等情況,通過面談、問答、演講、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考試考核。每個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按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
4.咨詢電話:巴南區人力社保局事業科:66239580;巴南區教委組織人事科:66227003;巴南區衛生局組織人事科:66246609。
(二)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采取專業科目測試(含面試)的方式進行,由巴南區人力社保局與巴南區教委、巴南區衛生局聯合組織。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特殊崗位和急需緊缺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可適當放寬比例。
考試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考核分值100分,60分為合格。考試考核內容及方式如下:
①教育事業單位:主要考察教師基本素質、課堂運用知識和組織教學的基本能力等,其中,藝體類崗位還須進行實作考試,占考試考核成績的60%。計算機(信息技術)崗位只進行技能實作考試。考試考核由各學科專家組現場確定講課或實作內容,考生抽簽。考試考核成績當場宣布。
②衛生事業單位:采取現場答辯的方式進行(護理等對操作要求較強的崗位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加試實作考試)。考試考核成績當場公布。
考試考核成績在60分以下的,不得確定為簽約人員。考官對考生考試考核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應在評分表中注明原因;考生考試考核最后成績在60分以下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說明,送區人力社保局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備案。
五、招聘人員的確定及簽訂就業協議
簽約人員根據招聘崗位人數,按考試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由招聘單位與之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并約定服務年限、違約金等相關事宜。若考試考核成績出現并列時,以學歷高者優先,若學歷相同者,則進行加試。因考生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時,在該學科考試考核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體檢與考察
簽約人員于2014年7月31日前憑就業協議并帶上學籍檔案、相關資料到區教委、區衛生局報到并統一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以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的有關體檢項目和標準,結合本崗位(行業)的實際需求執行。體檢中,切實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的就業權利,認真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19號)的有關規定。
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七、公示
經考察合格者,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巴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等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凡因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所出現的缺額,不再實行遞補。
八、聘用及福利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聘用手續,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后,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2014年應屆畢業生于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相關條件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員須在招聘單位(地區)服務5年以上,未滿服務期的,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并按照與招聘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繳納違約金。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措施,是提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素質的重要手段,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參與考試、政審及聘用工作的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一定要自覺遵守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當事人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市巴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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