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2005年第6號令)及省、市有關文件精神,根據平頂山市公安局編制空缺和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名。
一、招聘計劃
招聘平頂山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工作人員6名(具體崗位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符合擬招聘崗位報考條件的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統一招收的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者可以報考: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良好政治素養和道德品行;
2.熱愛公安工作且自愿在此崗位工作五年以上;
3.符合擬招聘崗位專業及學歷要求,具有能夠勝任崗位工作的能力;
4.年齡在26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體態勻稱,無殘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行政記過、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被立案審查的;
3.曾因違法行為被勞動教養的;
4.直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
5.有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等不良信用記錄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平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平頂山市人事人才網和平頂山市干部考試中心網是此次招聘指定的工作網站,招聘的有關信息和相關事項均通過上述網站進行發布,請各位考生及時關注網站更新信息。
(二)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方式進行。
1.網上報名時間及方式:2013年12月11日至26日考生需投寄個人簡歷(投送簡歷請以附件形式發送Word版,請務必在郵件主題標注平頂山市公安局2013年事業單位招聘,簡歷中須含“姓名-專業-學歷-應聘崗位-崗位代碼”等信息)到以下兩個郵箱:pdsdenghuimin@163.com和jhl810801@163.com;
2.所有網上報名考生均須進行現場確認(確認時也可現場進行報名)。
現場確認時間:2013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現場確認地點:平頂山市公安局犯罪偵查支隊會議室(建設路市公安局主樓一樓111房間)。
現場確認要求:現場確認時須本人持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張、一式2份);2014年7月畢業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提供所在學校蓋章的含所學專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層次、畢業時間的證明材料及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2份;網上下載填寫《平頂山市公安局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并粘貼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聘用工作全過程。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不符合報名條件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100分,面試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1.筆試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法律基礎知識。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013年元月9日至10日,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現場確認地點領取準考證,未按規定時間領取的,視為放棄筆試資格。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方可進入考場,攜帶身份證須與報名時一致。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進入面試范圍考生在指定網站進行公示。
面試前,進入面試范圍考生需攜帶筆試準考證、戶口本、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等證件原件;2014年7月畢業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提供所在學校蓋章的含所學專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層次、畢業時間的證明材料及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到筆試前現場確認地點進行面試確認。確認合格后領取面試通知單。應聘人員未按時間參加面試確認或面試確認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缺額人選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自我情緒控制能力、人際合作意識與技巧、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舉止儀表等。
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單。
(五)體檢和考核
根據考生總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行。因未按時間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在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核參照《河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進行。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因考核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現缺額時,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聘用和待遇
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用人單位填寫《平頂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和《平頂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備案表》,按照公開招聘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實行人事代理。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后辦理轉正手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紀律與監督
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375—32222820375—2978868。
本招聘簡章由平頂山市公安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75—32229600375—2979951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1、平頂山市公安局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rar
2、平頂山市公安局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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