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員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增強單位活力,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貴州省人事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通知》(黔人發〔2006〕4號、市人通〔2006〕53號)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水城縣2013年擬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0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完成,制定本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招聘實施方案》)。
一、組織機構
招聘工作在水城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主任由王群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龍翔同志擔任,辦公室工作人員從各成員單位抽調。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則和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政審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資格審查及報名、筆試、專業測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計劃及職位
2013年水城縣事業單位共計劃招聘工作人員200名,其中定向招聘“基層服務項目”人員2名。具體招聘職位及要求詳見《水城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以下簡稱招聘職位一覽表,見附件)。
四、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符合招聘職位一覽表中學歷、專業、報考條件要求畢業生。
2.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水城縣服務的“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在崗人員和取得服務證的人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簡稱“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5年12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8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個別特殊職位年齡要求以招聘職位一覽表中的為準。
5.面向招聘“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的職位限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水城縣服務的“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在崗人員和取得服務證的人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限截止2013年12月21日期滿一屆的人員。
6.具備招聘職位一覽表中擬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2011年12月21日以來招錄到六盤水市及下屬縣(特區、區)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及2011年12月21日以來招聘到水城縣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畢業生。
3.尚未畢業的在校學生。
4.截至2013年12月21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8.聘用后的職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9.不符合招聘職位一覽表中招聘職位要求的有關條件的人員。
10.其他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到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2013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每天9:00至17:20,中午就餐時間除外)。
(二)報名地點:水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考務費:100元/人。
(四)報名要求:考生憑畢業證書(有學位證書的同時提供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已通過要求的專業資格考試未取得相應資格證者,可憑相應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參加報名)參加報名。報名時考生須提供畢業證、資格證(或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審原件交復印件,但戶籍證明交原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6張。在職教師須提供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在職人員報考的,須提供縣級以上人資社保部門或組織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
報考面向招聘“基層服務項目”職位的人員還需提交以下資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需提交由縣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一屆的證明。“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愿者”需提交由所在縣區“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該辦公室設在團縣委)出具的證明。“一村一大”和“到村任職”人員需提交由所在縣區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工作辦公室(該辦公室設在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證明。
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者,填寫《水城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現場報名。報名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責任由考生自負。由他人代報名的,視同考生本人填寫,出現報名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情況,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五)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人員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嚴格按照本方案規定的條件和招聘職位一覽表中要求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因資格審查不嚴致使不符合規定條件的考生進入考試環節的,該考生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出現空缺均不予遞補。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或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的,取消應聘資格。
(六)報考鄉鎮統計組的考生,按同一職位報名,統一筆試,統一面試,擬聘用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崗位;報考煤礦安全監管員的考生,分三個職位報名,統一筆試,分組面試,擬聘用人員由縣安監局組織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崗位。
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每個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到2:1方可開考,達不到2:1的,調減或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招聘計劃調減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招聘計劃取消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可以申請,經縣招聘辦同意后,給予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改報職位的時間為2013年12月26日。縣招聘辦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水城縣人民政府網上進行公示。
六、筆試
(一)筆試
1.筆試方式:閉卷考試。
2.筆試內容:時事政治、公共基礎知識。
(二)筆試時間及筆試地點:
1.筆試時間:2013年12月28日上午9:00至11:30
2.筆試地點:六盤水市第八中學。
3.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公章的戶籍證明)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否則取消筆試資格。
4.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5.根據筆試成績(需作專業測試的職位根據筆試和專業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若參加筆試(需作專業測試的職位含筆試和專業測)并取得有效成績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2:1時,調減或取消招聘計劃。若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考生同時參加面試。
6.筆試成績在水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公開欄和水城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7.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名單及面試有關事宜在水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公開欄和水城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需作專業測試的職位(詳見招聘職位一覽表),專業測試時間為2014年1月4日,具體事宜由水城縣電視臺、水城縣網絡信息中心確定后另行通知。
七、面試
(一)面試
面試工作在水城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縣招聘辦負責組織實施。
1.面試時間:2014年1月11日。
2.面試地點:六盤水市第八中學。
3.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
4.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5.實際參加面試并取得有效成績考生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2:1比例時,最后一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所在考場實際參加面試考生面試平均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二)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需作專業測試的職位,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30%,專業測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40%計算。筆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體檢環節(需作專業測試的職位,專業測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體檢環節)。若總成績、筆試成績(需作專業測試的職位考生專業測試成績)均并列,則采取加試(筆試)決定,加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進入體檢范圍人員名單及面試有關事宜在水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公開欄和水城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八、體檢
體檢時間:2014年1月16日。
體檢在水城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在規定時間內作出具體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結果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體檢醫生簽字確認,并經體檢醫院蓋章即生效;對于體檢當場能出結果的體檢項目,體檢考生對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對于體檢當場不能出結果的項目,體檢醫生提出需要復查的考生,由縣招聘辦組織到縣級以上醫院復查一次,并以復查結果作為最終結果。體檢結果為不合格的考生,可向縣招聘辦公室書面申請復查,經水城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同意,可復查一次,復查結果作為最終結果。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體檢合格進入考察政審范圍人員名單在水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公開欄和水城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九、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時間:2014年1月20日至2014年1月28日。
考察政審工作由縣招聘辦統一組織,各招聘單位抽人配合負責實施。考察政審應當組成考察政審組,考察政審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政審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政審材料、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考察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政審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政審不合格,報經水城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審定后,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2011年12月21日以來招錄到六盤水市及下屬縣(特區、區)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及2011年12月21日以來招聘到水城縣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
3.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畢業生。
4.尚未畢業的在校學生。
5.截至2013年12月21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7.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8.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9.報名時隱瞞個人工作單位、偽造學歷資格或專業技術資格等相關身份信息獲取報名資格的。
10.截止到政審考察時未能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學籍(或人事)檔案的人員。
11.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1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13.其他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到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或經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人員。
十、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專業測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報經水城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審定后,由縣招聘辦在水城縣人民政府網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有舉報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選崗
考試、體檢、考察政審均合格人員,報經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后進行選崗。報考鄉鎮統計組、煤礦安全監管員的考生,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考生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崗位。總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先選;若總成績、筆試成績都并列的,并列人員臨時抽簽確定選崗順序。
選崗時間:2014年2月20日上午10:00。
選崗地點:水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會議室。
(三)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者,填寫《錄(聘)用人員審批表》經主管部門審核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編委辦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紀律,如有違反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水城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四)本《招聘實施方案》由水城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聯系電話:水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58—893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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