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提升教學、技術開發和管理工作水平,優化人員結構,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市教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學校概況
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創建于1951年,是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的一所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為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
學校設有礦業與環境工程學院、機械工程學院、地質與測繪工程學院、建筑工程學院、財經與貿易學院、信息工程學院、電氣工程學院、藝術設計系、基礎教學部、思想政治理論教學研究部、繼續教育學院11個教學院系(部),開辦煤礦開采技術、工程測量技術、環境監測與治理技術、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礦井通風與安全、機電一體化技術、應用電子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機械設計與制造、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數控技術、會計電算化、旅游管理、物流管理、建筑工程技術、工程造價、道路橋梁工程技術、工業設計、裝飾裝潢藝術設計、計算機網絡技術、計算機控制技術、計算機應用與維護等46個專業。
二、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原則進行。
三、招聘計劃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6名(詳見《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四、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條件者均可報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五、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職業道德和教書育人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35周歲及以下。其中,副高職稱人員可放寬到40周歲,博士人員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正高職稱人員放寬到50周歲及以下。屬特殊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可再適當放寬年齡。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3年12月22日。
6.大學期間學習成績優良,學習或工作期間沒有受過處分;
7.具備《一覽表》列出的招聘條件;
8.符合事業單位人員回避要求和審批機關確認的其他條件。
六、招聘程序和方式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分崗位競聘,學校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競爭”的原則,擇優確定聘用人員。
(一)報名
凡符合公開崗位招聘條件者選定一個崗位在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人事信息網(http://www.cqvie.edu.cn/rsc)下載專區下載《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如實填報后隨自薦材料發至電子郵箱:cqgcrs@163.com(郵件標題請注明應聘單位及崗位)。報名時間2013年12月23日到2014年1月31日止。報名截止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聯系人:喻方成劉奕岑電話:023-65210559、023-65220241
(二)資格初審
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對報名者提供的《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按招聘崗位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于2014年3月15日前以電話形式予以回復確認。
(三)資格復審
資格初審合格者,于2014年3月15日—3月31日持有關證件(2014屆畢業生提供本人身份證、《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其他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名證明和經單位加蓋鮮章并經應聘人員簽字的報名表,參加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組織的資格復審。
(四)考試考核
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考試考核。考試考核按報考崗位采取相應的方式:教師(含實訓教師)崗位分為試講和面試兩個環節;其他崗位采取筆試或技能考核和面試兩個環節。考試考核根據考生報名情況適時組織。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1.專業能力測試考核。教師(含實訓教師)崗位采用試講的方式進行專業能力測試,試講內容為應聘崗位指定專業教材課程。試講時間40分鐘。試講成績60分為合格,未達到60分者不得進入面試環節。教輔、管理及輔導員崗位采用筆試或技能考核的方式進行能力測試,測試成績60分為合格,未達到60分者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面試人員接受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考評小組及評委面試答辯,時間20分鐘。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以及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環境適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工作態度等,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五)體檢
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最后一名體檢人選出現并列時,試講成績高者優先,若試講成績仍出現并列時,重新試講,重新試講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由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并結合本行業需求執行。
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學校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七、考察
由學校對應聘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考核,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八、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相關事宜,可登陸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網查詢。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招聘人員。擬招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網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以及聘用崗位。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其缺額不再遞補。
九、聘用審批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市教委審核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學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見習)期。試用(見習)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試用期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14年公開招聘人員計劃一覽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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