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澧縣部分事業單位擬面向全縣事業單位補充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單位、崗位及數量
此次計劃選調2名工作人員,分別是縣食品監測中心,編制性質為全額撥款,選調1名檢測員;縣社區服務中心,編制性質為經費自理,選調1名工作人員。
二、選調原則
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具體條件
1.澧縣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且在擬調出單位工作滿一年以上(與單位約定了最低服務年限未滿或試用期未滿的人員除外);
2.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新聘人員試用期滿考核結果為合格);
3.年齡要求為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最低學歷要求為本科;
5.食品監測中心檢測員崗位專業不限,要求持有農產品質檢培訓合格證、內審員證;
6.社區服務中心選調崗位專業要求為行政管理、公共事業管理、養老服務管理,專業名稱參考《湖南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與方法
(一)公開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相應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等報考崗位所需要的資料。同時如實填寫《2023年澧縣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報名時間:11月22、23、24日(9:00-12:00,14:30-17:30)
報名地點:行政中心三號樓6樓606室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選調崗位進行報名。
(二)資格審查。由縣人社局在報名時對應聘者進行現場資格初審。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如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發現,隨時取消資格。
(三)考試。一般按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選調崗位計劃數不低于2:1比例確定開考比例。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選調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同意、縣人社局批準后,可以不設開考比例。超過2:1的崗位需進行筆試和面試,未超過2:1的崗位只進行面試。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分值100分,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1:3的崗位,進入面試對象筆試成績不得低于50分。
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崗位計劃數不超過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未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只進行面試的崗位,面試成績即綜合成績。
筆試、面試及考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進行處理。
筆試時間:2023年11月29日9:00-11:00
面試時間:2023年11月30日16:00
筆試、面試地點: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0樓1019室
請考生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提前15分鐘進場。
(四)體檢及考察。根據選調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崗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排名;只進行面試且成績相同的,以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進行排名。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湘禁毒委〔2020〕26號等文件執行,并進行毛發檢測。體檢合格人員由選調單位及主管部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資格條件等情況進行考察。
(五)公示及聘用。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由主管部門確定選調對象,并按要求提交縣人社局審查后在澧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五、注意事項
選調相關工作均在網上公告,不單獨通知到個人,請考生關注澧縣人民政府網站。
六、組織與監督
此次選調工作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縣人大社會建設委、縣委組織部、縣紀監委派駐發改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
澧縣人社局咨詢電話:3221604(考試相關政策及面試環節咨詢)、3221489(報名、資格審查及筆試環節咨詢)
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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