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澧縣2016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縣部分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根據湘人社發[2011]45號和常辦發[2010]2號文件精神,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數量、條件
本次招聘計劃共25名,具體崗位、數量及條件見附表。
二、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報名時間:2016年11月15日—17日。
報名地點:縣政務中心一樓。
應聘者需現場報名,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表等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張。在職人員應持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如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發現,隨時取消資格。每個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須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二)確定開考比例。按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不低于3:1的比例確定。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市人社局批準,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計劃。
(三)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1、筆試:分值100分。專業不限崗位筆試內容為申論,其他崗位為相應崗位專業知識。
筆試時間為11月26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分值100分。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教師崗位為說課,其他崗位為結構化面試。
對參加面試的人員未達到面試比例又無遞補對象的,經市級主管部門批準,面試對象可按實際人數確定。招考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職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方可作為擬聘對象。
面試時間為12月1日-10日。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成績合成:
教師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其他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四)體檢。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者為先。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五)考核。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是否違反計劃生育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擬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六)遞補。如有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經縣人社局批準,可按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七)公示。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將擬聘人員名單在招聘方案發布的范圍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八)聘用審批。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三、紀律與監督
整個招聘工作全程公開,接受紀檢監察、人大內司委及社會監督,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其他未盡事宜,按湘人社發[2011]45號和常辦發[2010]2號文件執行,有關事項可在臨澧縣人民政府、臨澧縣人社局、臨澧縣教育局網站查閱。
聯系電話:0736-5555608、5555613(縣人社局)
0736-5824292(縣教育局)
監督電話:0736-5777022(縣人大)0736-5557005(縣紀委)
附:臨澧縣2016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數量表
臨澧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日
附:
臨澧縣2016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數量表 | ||||||||
序號 |
招聘單位情況簡介 |
崗位名稱 |
招聘計劃 |
招聘崗位資格條件 | ||||
最低 |
專業 |
年齡要求 |
其他要求 | |||||
1 |
縣統計局計算站 |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管理人員1 |
1 |
本科 |
不限 |
30歲及以下 |
限男性 |
2 |
管理人員2 |
1 |
限女性 | |||||
3 |
縣衛計系統 |
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
鄉鎮臨床醫生 |
4 |
大專 |
臨床醫學類 |
35歲及以下 |
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
4 |
鄉鎮婦保專干 |
3 |
臨床醫學類、護理學類 |
40歲及以下 |
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或執業護士資格證 | |||
5 |
鄉鎮藥劑員 |
1 |
藥學類 |
30歲及以下 |
分配至太浮衛生院 | |||
6 |
鄉鎮檢驗技師 |
1 |
醫學技術類 |
分配至修梅衛生院 | ||||
7 |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財務集中核算中心計算機人員 |
1 |
本科 |
電子、通信、計算機類 |
|||
8 |
縣教育系統 |
初中數學教師 |
6 |
數學類 |
具有初中及以上層次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聘用后在鄉鎮工作5年以上) | |||
9 |
初中物理教師 |
4 |
物理學類 | |||||
10 |
初中歷史教師 |
3 |
歷史學類 | |||||
說明:1、30歲及以下是指198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如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者年齡可放寬2歲;2、專業名稱主要參考《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 |